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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林业局放生一只猴面鹰
发布时间:2014-11-18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吴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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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11月18日讯(通讯员 吴扬)11月18日下午14时许,双峰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双峰山附近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仓鸮(俗称猴面鹰),以及斑鸠,八哥等其他若干鸟类放生,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维护了生态平衡。

    据了解,11月18日上午,双峰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工农坪益丰大药房旁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及时出警,查获猫头鹰一只,斑鸠、八哥等其他鸟类若干,经县林业局专家鉴定,此鹰学名叫仓鸮,俗称猴面鹰,经过专家仔细检查确认没有受伤后对其进行了放生。

    据林业局相关人员介绍,仓鸮是中型鸟类,栖息于开阔的原野、低山、丘陵以及农田、城镇和村庄附近森林中,喜欢躲藏在废墟、阁楼、树洞、岩缝和桥墩下面,特别喜欢在农家的谷仓里栖息,所以得名。它适应各种生存环境,捕食害虫老鼠,保护森林有功,对庄稼有益,是大自然的忠实卫士,应该加强保护。

    林业部门呼吁: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非法捕杀、运输、买卖野生动物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责任编辑: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