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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立足“五个坚持”全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4-10-18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朱亚非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朱亚非)为扎实抓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双峰县立足“五个坚持”全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主官抓改革。双峰是水利部确定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国试点示范县。为全力推进改革工作,全县高度重视,将改革工作作为县、乡、村的三级重点工作,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主官负总责,党政领导共同抓,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县委书记吴德华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杨维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门班子集中办公。县水利局、各乡镇、村纷纷联动,成立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建立责任落实机制。一是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经开新区分别签订《双峰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责任书》,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二是县级领导挂钩乡(镇)、经开新区,加强督促检查。三是县水利局班子成员和股室挂点到乡(镇)、经开新区,加强业务指导。四是严格日报制度,倒排工作日程,全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是坚持营造氛围,“两种方式”抓效率。一是抓业务培训,提高改革效率。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就改革的思路、目标、任务、原则、范围、形式等进行了系统培训。根据改革进程,定期不定期召开改革座谈会、督战会,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共举办各级(含村级)业务培训班921期,参训人员15520人。二是抓宣传动员,引导全民参与改革。利用群众会、广播、电视、工作简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小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全县共召开群众会1万多次,印制下发宣传资料6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000多条,编发工作简报10期。
 
    三是坚持大胆探索,务实创新抓试点。为积累改革经验,选取最有代表性的青树坪镇作为改革试点镇。县领导小组和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进驻青树坪镇,县、镇100多名干部在试点村层层召开会议,反复调查研究,同村组干部一道,深入田间地头,对各类水利工程登记造册、分类定性、明确权属,然后召开群众大会,每个水利工程的管护模式,经费筹措等均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表决通过,并在受益范围内进行公示,再核发证书。通过青树坪镇的改革试点,探索出“摸底调查—制定方案—确权发证—选定模式”的工作方法,走出了一条易于操作、群众满意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新路子。  
 
    四是坚持阳光操作,“四道程序”抓落实。乡镇试点结束后,及时在全县铺开此项工作,严格按程序推进。一是调查摸底。改革之初,县、乡、村干部深入实地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全县7.5万处水利工程的类型、运行状况、作用发挥等详细情况,确定纳入小型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范围的工程6万多处,为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打好了基础。二是制定方案。今年元月上旬,县水利局组成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进行专题调研,分别召开了乡镇、村干部代表、村民代表和工程管理人员代表等多个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倾听村民和基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呼声。在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双峰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确权发证。在对全县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摸底调查、分类定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确定工程产权。四是选定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按照“宜包则包,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股则股,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的原则”进行改革,形成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一是承包管理模式。对适宜承包管理的工程,将工程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承包者,承包者按合同进行经营管理;二是委托管理模式,由县水利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将工程委托村民小组、用水合作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管理。三是个人管理模式。对属于群众“自建、自有、自管、自用”的工程,不论以前国家补助多少,改革后产权全部归农户,一律发放产权证书,让农户自行管理。  
 
    五是坚持多管齐下,攻坚克难抓推进。为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双峰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双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双峰县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双峰县中小河流堤防管护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委副书记、县长杨维于2014年4月4日、7月30日两次召集相关人员就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召开专题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为改革排难解忧,已将江边、树山、曲江坝、千金水库、灯塔电灌站等5个跨乡镇骨干水利工程的工作人员按公益性管理单位待遇标准由县财政按人头预算到所在乡镇,由乡镇负责管理落实;其它小型水库的养护费、看护费均已纳入财政预算。明确中小河流及堤防的管理由所在乡镇明确责任人进行管护;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集中式供水按经营模式管理,分散式供水由村民自建、自管、自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整修建设实行以奖代投,县水利建设指挥部出台了《双峰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整修建设奖励实施细则》,奖励标准为山塘清淤每亩奖励1000元,河渠疏浚清淤折算成亩奖励1000元/亩,混凝土硬化和浆砌石奖励12元/平方米,新建改造泵站按工程造价的30%奖励。各乡镇成立了农民用水户协会,各村成立了用水小组,制订了工程管护公约,落实了工程管护经费,出台了水利工程管护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康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