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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将在四方面显效
发布时间:2011-08-19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18日表示,房产税的改革方向应该 肯定,将在四个方面显示正面效应。“现在应该考虑试点方案的进一步优化,然后再考虑怎么去扩大覆盖面。”

    贾康在出席2011博鳌房地产论坛时表示,中国的房产税改革非常必要,改革方向是应该肯定的。同时,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应该更加公开透明。针对房产税的调控效果的问题,他表示,“房价并没有应声而落合乎逻辑,因为房产税的效果需要一定时期才能显现,不能指望一蹴而就。”

    贾康认为,房产税改革将在四个方面显示正面效应。首先,有助于解决中国税制结构里直接税比重偏低的问题。房产税的建设是中国整个税制合理化方面需要抓住的必要环节。其次,房地产税形成制度框架,可真正校正地方税体系。第三,房产税可支持房地产业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压抑房地产泡沫,使其正面效应更好贡献于国民经济全局。第四,房地产税是不动产保有环节,是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抑制两极分化、抑制收入差距、财产差距过度扩大的必要的再分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