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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杏子铺镇:车祸引发多重争议 司法走访巧妙化解
发布时间:2013-09-21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 王志国 胡丹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王志国 胡丹)9月18日,在双峰县杏子铺司法所调解室,李某将最后一笔赔偿款支付给罗某,至此,一起在杏子铺镇闹得沸沸扬扬的交通事故终于圆满划上了句号。

    2013年7月5日11时许,谢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和睦村丁字路口地段右侧超李某驾驶的货车,恰逢李某右向拐弯,谢某被压在货车车轮下,身体被压断,当场死亡,事故现场惨不忍睹。

    事发后,杏子铺镇立即安排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现场,维护和保障现场交通秩序,同时联系双峰县交警三中队,勘察现场,扣押肇事车辆,控制肇事司机李某,并建议尽快做出交通事故认定。在稳定和控制住现场后,该镇迅速召集司法所、综治办、三中队及当事人双方所在地总支组成专案调解小组,并要求尽快调处到位。了解到死者谢某家属都在广东打工,调解小组一边与死者家属取得联系,要求尽快赶回,一边展开调查,做好调解的前期工作。

    当晚9时,死者家属赶回家中,看到死者死亡现场时,死者妻子罗某和其两个子女悲痛、激愤不已。在随后连夜组织的调解过程中提出了100万的巨额赔偿,并要求追究肇事司机李某的刑事责任。经调解小组几轮工作后,赔偿金额虽有所下降,但仍与李某家愿意承担的赔偿金额有不小的差距,且不愿放弃对李某刑事责任的追究,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此时已到了凌晨3点,调解小组通知双方先回家休息,第二天上午9点再组织调解。当事人回家后,调解小组连夜对案情和当事人的心里活动、状况进行分析、总结,确定第二天的调处方案。哪知到了7月6日凌晨,死者家属便在事故现场搭设灵堂,烧钱纸,放鞭炮,一度阻塞交通,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

    调解小组成员顾不上一夜没合眼,一边向党委政府汇报,一边立即赶赴现场制止死者家属的违法行为。到上午10时,双方再次重新坐到了调解室,开始新一轮的调解。调解小组根据先前商定的调解方案,组织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一起做工作,向肇事司机李某方说明,考虑到农村风俗习惯,死者谢某死无全尸,要理解死者家属方的情绪,在国家规定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上再多适当加一点,只有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才能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同时也向死者家属讲明,本案系交通事故,谢某死亡是意外,是谁都不愿看到的,肇事司机李某并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而且死者谢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也应负一定的责任,现不仅不要求谢某承担责任后果,由李某全额赔偿,且在此基础上再追加一部分赔偿款。

    在调解小组的反复做工作和努力协调下,当晚9点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李某共计赔偿286800元整,当场付现金15万元,余款13.68万元待保险赔偿到位后由司法所负责督促李某支付到位。

    至此,这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在调解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妥善解决,既消除了不良影响,又确保了社会稳定。

    9月18日,当所欠余款全部到位后,杏子铺司法所工作人员悬着的心终于彻底放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