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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奇闻! 杀人犯自首竟被警察嫌麻烦支走?
发布时间:2011-08-11   来源:新华博客  作者:56wuliu

    18岁的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青年黄贵福找同伴去“教训”一名男子,致使该男子殒命。成为嫌疑犯被通缉的黄贵福流浪逃亡了半个月,于8月7日来到北京。前天,黄贵福与在京打工的朋友周国春去了东交民巷派出所。周国春说,他是陪黄贵福去投案的,但民警却让他们离开了。(2011年08月10日04:02京华时报)

    据周国春叙述,两年前,他和黄贵福在福建晋江一家鞋厂打工时相识。因为是老乡,两人关系较好,走得很近。半年后,周国春来北京发展,黄贵福选择回老家。此后两人未再见面,但经常在网上联系,了解对方近况。周国春说,黄贵福从福建晋江坐了两天汽车到北京,在木樨园临时站下的车。两人在8月7日下午3点见面,18岁的黄贵福稚气未脱,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上面有一只大熊猫。两人坐在路边草坪里便聊开了。“黄贵福说的第一句是‘我出事了’。”周国春说。当时黄贵福称,7月24日,是他刚满18岁的第二天。在大竹县的一家饭店内,他叫了4个同伴教训一个和他有过节的男子。他交代同伴称只要给对方点颜色看看就行,不用下手太重。4个同伴拿着砍刀在饭店一楼将该男子堵住,在其背上砍了6刀,一个朋友不慎砍中该男子脖子一刀,刀口极深。黄贵福在饭店二楼,听到有人大喊“有人被砍死了”,随后下楼看明了情况,于是当晚就带了点钱逃离大竹县。

    此后,黄贵福开始了流亡生活。周国春说,黄贵福说他决定将自己的人生轨迹再走一遍后,就去投案自首。黄贵福前往了曾去打工的福建晋江、四川南充,最后一站选择了北京。接下来就是发生黄贵福自首被支走的怪事。

    我敢说这个报道会让每个人都错愕惊呆。本人虽年已天命, 却是平生头一回听到如此不可思议的事情, 如果不是还有回神的机会, 真的会让人惊傻掉! 派出所是办案的, 人民警察是抓坏人的, 古语说, 当官不为民作主, 不如回家卖红薯。我这里要说, 从警不能逮凶犯, 不如趁早滚球蛋!穿着警服,不干警事,焉能不遭百姓唾骂,岂会不让群众戳脊梁骨?!

    既为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是天职,让老百姓有安全感是责任和使命所在。因此,为了公共安全,为了社会稳定,人民警察本应积极主动地做到哪里有情况,哪里就有警察,哪里发生刑事案件,警察就要去快速破案。这个案子的嫌犯虽然年轻,可称得上是有良知这一伙的,逃了半个月后知道回来投案,是因良心发现,这既不劳警察去抓,还能减小可能造成的更大的危害。然而,就是这样主动送上门来的命案,竟然还有不接案的警察,致使案犯黄贵福没招到甘露园一网吧用自己的身份证上网,进而才被朝阳警方赶到将其抓走。而事情一经披露后,不作为的警察便开始狡辩,想方设法为自己开脱撇清责任。可是会说不如会听,对这样匪夷所思的事,岂是单靠一张乌鸦嘴就行的?

    我想,北京东交民巷派出所的当事警察所以做出这么雷人的事情,可能有其一定的因素。也许考虑的是这起命案不是在本地发生,也许是处于为警懒惰,也许是对现实什么人和事有不满情绪,也许还有其它方面的什么原因。但无论什么事或原因,有一条则是必须的,这就是作为人民警察,任何时候都不可失职渎责,都不能忘记自己具有保一方平安的神圣使命。否则,情何以堪?如此,就是枉穿一套警服,等于老百姓白养活他,是吃着人民,喝着人民而啥也不干的寄生虫!生了这样的寄生虫,则应彻底干净除之。就如上述这个案子,对杀人犯自首竟被嫌麻烦支走这样制造天下奇闻的警察,必须坚决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