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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质监分局2013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3-07-26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王景元


    2013年娄星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市、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坚持“严字当头”原则不变,坚持“一二五”工作思路不变,坚持五个100%基本要求不变,牢牢把握食品质量、工作和队伍“三大安全”这个底线,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出区域性、系统性和行业性的安全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严格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的监管

    突出抓好影响大、关注度高、事件易发等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监管。把豆制品、食用油、大桶水、肉制品、添加剂、休闲食品及其他地方优势和特色食品等作为重点产品,把较大范围内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区域作为重点区域,把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重点企业,明确重点监管目录,落实具体监管计划,加密巡查和抽查,实施从严监管。

    二、严格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

    坚持退出制度与严格准入并重原则,严把生产许可“准入关”,对条件不符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整顿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坚决撤销其相关许可。依法做好许可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严格现场巡查

    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年度巡查计划,大力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突发事件、媒体舆情、投诉举报和上级转交及其他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时依法开展特别监督检查或专项检查。从4月份起继续开展打击“一非两超”现场检查集中行动,对食品生产加工者(包括所有获证企业和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的现场巡查覆盖面达到100%,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100%的下达《现场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食品生产加工者关键岗位责任人100%的提交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并在显眼位置进行公开。

    四、严格监督抽查及后处理

    制定实施食品质量安金监督抽查计划,加密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抽查批次,继续按食品类别组织抽查,按季度对抽查的产品类别进行质量分析,抽查覆盖面达到100%。监督抽查实施单位每个季度按产品类别撰写出质量安全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

    进一步争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和抽查经费的落实,加强管理与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认真落实省局后处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在确保不合格结果处置率达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后处理工作的到位率。

    五、严格专项整治和执法打假

    积极推进食品综合治理工作,突出“违禁超限”和“假冒伪劣”两大问题,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豆制品、食用油、大桶水、肉制品、添加剂、休闲食品、食品标签等作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小作坊特别是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全面摸清娄底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小作坊底数,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规范小作坊的加工生产,着力排查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着重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一长两大’’问题(即:监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在较长时间内、在较大范围内和较大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坚持质量违法和行为违法查处并重的原则,建立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常态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禁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两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消除一批食品小作坊特别是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取缔一批“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重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格风险管理

    继续推进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教育治理两个专项行动,对突出问题特别是隐患顽疾实施专项治理,对重大风险和隐患实行督办制度,着力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性、区域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进一步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切实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提早发现问题,提早处置问题。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及时收集和掌握舆情信息动态,坚持每季召开一次风险分析会议制度,及时分类处置化解各类风险问题,对不能证实但确实又存在风险的信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存在问题较多、带普遍性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媒体热炒和群众热议的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将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

    七、严格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的监管

    落实即将出台的《湖南省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试行)》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切实摸清底子,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程序,理顺与当地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的关系,严格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的生产许可证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八、强化宣传培训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者主要负责人、原料采购员、生产配料员以及食品检验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促进食品生产加工者守法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的增强。开展以省局制定的《办法》和《意见》以及小作坊监管《条例》为重点内容的培训工作,提高食品监管队伍的素质与能力。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加强与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的合作、沟通与联系,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九、强化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做好生产许可、监督抽查、专项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对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的信息按季度适时进行公开。依法做好有关信息的上报、通报等工作,该上报的及时上报,该横向通报的及时通报,该公开的按时公开。

    十、强化应急处置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或新闻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进一步理清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提高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储备人员、技术、设备和标准物质等,适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有能力及时响应。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时,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妥善应对,依法做好有关调查处理、开展检验等工作。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及时、科学应对媒体。

    十一、强化基础工作

    切实加强档案建设、队伍管理等基础工作。注重留下工作痕迹,该由企业签字的一个都不能少,该下达的文书一份不能缺,该存档的资料一张都不能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切实做好食品监管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改进工作作风,不失职、不渎职;改进廉政作风,与企业脱离任何不正当干系,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

    十二、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强化层级责任的落实,继续实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部门,将食品生产加工者监管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落实省局“五个100%”的基本工作要求和《关于规范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等,大力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企业主体责任主动报告和公开承诺等,严格闭环监管,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履职履责到位。

    十三、强化考核督查

    继续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各占50%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考核督查工作力度,针对工作职责是否到位、工作行为是否规范、工作目标是否落实等重点,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实行督查情况通报制,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和问责制。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杜绝利用职权进行变相收费的行为,杜绝“卡、拿、索、要"等违纪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