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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被关7个多月,法院拒绝起诉执法公正在哪?
发布时间:2012-07-05   来源:中新网社区  作者:无冕精王


    舞钢市一男子张向兵2009年8月23日被舞钢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2010年4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11年4月16日因“取保期间未获取新的犯罪证据达不到起诉要求”,被解除取保候审。张向兵被无辜关押了7个多月后,舞钢市公安局至今不批准其获取国家赔偿的请求,其想起诉公安局,法院也不给其立案。

    “抓”不给理由,“放”也可无结果?很明显的一件随意关押案,关押方自身犯了错被起诉,法院却无理拒绝起诉,其执法公正在哪?此事件的发生证明法律在其法院那里也竟被当做儿戏!一件很正常的起诉就因涉及到公安局就不予立案?法院是坚守社会正义的底线,这条底线一再被突破,那这个社会还有正义和公理吗?这种类似的事,全国不知有多少!?

    更令人无语和愤怒的是,记者联系上了舞钢市法院行政庭负责人李某,李某说,之所以不给张向兵立案是因为该案不属于行政诉讼案件,记者问他:“为什么该案不属于行政诉讼案件?”他说:“不属于就是不属于。”看看,这样的回答多么牛多么“硬气”。潜台词的意思就是“就这样了,你能奈我何?”

    有法不能依、权大于法、官员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的现象越来越泛滥,这是社会之殇。笔者以为,对该案民警应严加惩处,对法院李谋应当开除出政法队伍,不能允许这样的害群之马存在。错案一定要追责,错案必须赔偿,有错不纠动摇了法治根基,就是二次犯罪。公检法办错案必需要承担责任并追究执法责任人的责任,否则就谈不上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