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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载人违反常理罚3万,穷疯了也不能乱咬人
发布时间:2012-04-12   来源:中新网社区  作者:维扬卧龙

    中国青年报4月10日报道 “免费捎带陌生人,结果被当做非法营运处罚3万元。”合肥67岁的退休职工李荣寿,一提起3年多前的这件事儿,就后悔不已。李荣寿是否非法营运?对此,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对李荣寿的行政处罚,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却认为,法院“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李荣寿在这互相矛盾意见中,上诉、申诉了近4年。

    老人好心做好事顺路送了一个女性,当时那位女人要给钱,他都没收,转头就被运管拦下,尽管当时老人说了不认识那女性,他只是做好事顺路带了一程,并且把身上能翻的口袋都翻给运管看过了,确实没钱,但是依然要被罚款3万块,运管的理由这免费载人违法常理,天下哪有这样的傻瓜?运管处这么操蛋,法院更操蛋,法院也认为是这样。

    佛心见佛,魔心见魔,运管处和法院自己小人,也把天下人都看成小人,自己把政绩罚款提成看得比命重,唯利是从,也认为别人也是无利不起早,没有好处不会干事。摩托车顺路载一下人,这何关非法营运,又怎么扰乱了市场秩序?互帮互助,看见别人需要帮忙,自己有能力帮,伸手帮一下,就是要钱要好处?

    互帮互助、侠义为怀,中国多少年来的优秀传统,在运管处法院这帮以他们自己价值观定义的常理下,岂不都有了非法营运的事实?都要去交罚款才是维护社会正义公平?六年前的南京彭宇案,当时王浩法官的常情推理断案,负面影响至今天也未曾完全消除,人们做好事时都会不同程度想起法官大人的话,今天安徽法官怎又重蹈覆辙?

    吃一堑,长一智,南京彭宇案法官的愚蠢,应该在整个司法系统都要深刻反思,法官不是个人,他代表这个社会价值的取向,违反常理就能推定有罪,这会坑了一个时代!疑罪从无是法制社会文明和谐的标志,违法常理推定有罪恰恰相反,这增加的恐惧造成的影响难以估量。

    当下社会道德集体滑坡,再出这种违法常理即为有罪的案情,那将是雪上加霜,做好人好事的更少了,冷漠人群更壮大了!一起简单的载客是否要处罚案件,竟然拖了四年,让当事人受尽心理折磨,难以掩饰对今司法机关的效率失望!做一起好事代价如此之大,谁堪承受?

    另外,载客一段路,摩的收费不过4块钱,运管判为非法营运竟然罚款3万,这是惩罚教育还是要让人倾家荡产?开摩的又不是开凯迪拉克的,家里哪会有多少余钱?仁德以治天下,对基层弱小执法为何如此之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