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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会说话!拆的是一楼的楼梯,关楼上什么事?
发布时间:2012-04-10   来源:新华博客  作者:维扬卧龙

    中新网4月9日报道  广西柳州胜利小区旧房改造项目,部分住户未签订拆迁协议,遭不明身份人员拆楼梯、断水电、堵锁眼,楼道口处被涂上粪便。“胜利小区动迁办公室”负责人称,“钉子户”要价太高,不排除有些拆迁人员在动员拆迁中行为过激,方式不当。


    拆迁时,有几十户居民不同意拆迁补偿方案,柳州房地产开发公司要赶进度,就有自称是“黑社会”的不明身份人员将楼梯拆毁、水电被切断,楼道口处还被涂抹上粪便,居民家的大门锁眼不时被胶水、牙签等物堵塞。近段时间,不分白天晚上,不明身份人员还在此不时燃放被称为“鱼雷”的违禁炸药。

    现在居民进出自己的家,都得忍受着楼梯口的大粪臭味,依靠攀爬剩余的钢筋才能上下楼,进出十分艰难。胜利小区动迁办公室负责人还说,“人家一楼二楼的都搬走了,拆的是一楼的楼梯,也不关他楼上的事呀。”真会说话,拆的一楼楼梯不关楼上事,把他们家的一楼楼梯拆了,让他天天爬着上下楼!

    中国的老百姓真是超人,不但身体百毒不侵,还有一身绝世武功,上个楼都不走楼梯爬钢筋。自家的房子,别人说要拆就得给拆,不给拆就拆楼梯、断水电、堵锁眼,涂粪便,不论白天晚上放炸药吵人。什么缺德的法子都能想到,完了官方一句钉子户要价太高、拆迁人员动员时行为过激,方式不当,就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做个生意还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买卖不成仁义在,拆迁补偿钉子户要价高,动迁办为何和拆迁户商量着来?商量不成,那不还有国家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吗?这样的暴力逼迁方式妥当吗?记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这些所谓人员的过激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钉子户的坚持,让我们感觉法律在此时是那么无力!弱势群体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是要多么无奈!不采取极端措施,没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悲壮勇气,根本不可能坚持。钉子户的胜利,往往都是在付出了常人难以想像的精神压力折磨甚至身体受伤性命攸关后,才取得的。这样的方式是法制社会的耻辱,是生活在这个时代人们的悲哀。

    我并不是支持钉子户的过高要价,但是我绝对反对这样的强拆,这太让人没有安全感了!在自己的家园,都根本无力守护,连个小家的主人都作不了主的人,哪有可能当这个国家大家的主人?法律条文那么多,为何到了拆迁户手里就成了被拔掉牙的老虎、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