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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安委会印发5项煤矿安全监管制度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谭小斌 苏晴

华声在线10月12日讯( 通讯员 谭小斌 苏晴)近日,娄底市安委会印发《娄底市煤矿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等五项煤矿安全监管制度》,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煤矿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煤炭行业安全发展,全力提升娄底安全工作水平。

这5项煤矿安全监管制度包括《娄底市煤矿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娄底市煤矿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娄底市煤矿安全“四个包保”工作制度》《娄底市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制度》《娄底市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四条规定》。《娄底市煤矿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对煤矿从业人员登记制度进行了具体明确,煤矿从业人员考核由县级应急部门监考、把关。《娄底市煤矿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对建立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进行了具体明确,要求市、县应急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加大瓦斯、一氧化碳超限报警的查处力度,加强涉险事故处置。《娄底市煤矿安全“四个包保”工作制度》对地方政府、应急部门、属地乡镇、驻矿监管“四个包保”相关人员工作职责进行了具体明确,解决包保责任人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娄底市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制度》对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行了明确,并明确了市、县应急部门重大风险管控会商制度和执法检查重点。《娄底市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四条规定》明确了煤矿关闭、停产整顿、停产整改、行刑追责等重大处罚行为,倒逼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5项制度的出台,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基础制度保障,对全面提升娄底安全工作水平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