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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三项清单” 推进清廉项目建设
发布时间:2022-04-15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朱玉婷 何邵林

  华声在线4月15日讯(通讯员 朱玉婷 何邵林)

  娄星区坚持把筑牢项目建设领域的廉洁防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结合实际,出台《关于推进娄星区“清廉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明责、履责、督责“三管齐下”,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政府采购行为,着力打造优质、廉洁、高效的清廉项目,让“廉洁之花”盛开在项目一线。

  明确任务清单,夯实“清廉”之基

  细化责任。该区结合实际,制定《娄星区清廉项目建设任务、责任清单》,细化厘清工作程序,从项目立项、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建设、村级工程等领域,实行全环节管理、全流程服务,确保不漏项、不缺项,规范项目建设。

  明确任务。实行清单管理,全过程管理,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直接责任,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强化联动。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的运行机制,既要各司其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协同作战,做到上下联动一体推动,统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明确权力清单,严实“权责”之瓦

  “本人郑重承诺:坚决扛牢工程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五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程项目建设主体责任……”

  “为加强工程项目清廉建设,坚决守住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廉政“三大底线”,做到工期不超时、质量争一流、安全“零事故”、廉政“零腐败”,作为项目指挥长(副指挥长),本人郑重承诺……”

  政府性项目建设领域资金聚集度高,市场关联度大,行业专业性强,廉政风险点多。加强对项目发包、工程招标、推进实施、工程变更、验收决算、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已成为推动清廉项目建设的“必答题”。娄星区实行由项目建设业主单位负责人、投资项目指挥长和副指挥长、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双向”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承诺书》,用“白纸黑字”划清主管部门和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交往红线,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良性机制,拧紧工程建设“安全阀”。

  明确监督清单,筑实“廉洁”之墙

  “项目建设开展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我们持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清廉建设全覆盖,绝不能让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娄星区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十条禁令》,紧盯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超概算、出借挂靠资质和转包违法分包、规避招投标等问题,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作用,对“清廉项目”建设工作只出方案不落实、敷衍了事,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监管部门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念好项目管理“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