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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将调整撤换10类不胜任不称职村党支部书记
发布时间:2018-07-19   来源:娄底新闻网  作者:刘婷

华声在线7月19日讯(刘婷)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一抓三促”,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贯穿乡村振兴、带动基层治理,建设一支高素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娄底市将于7月16日至7月30日,集中开展调整撤换不胜任、不称职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对10类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撤换。

根据娄组通〔2018〕25号文件要求,将对以下10类村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调整撤换:

1.带富能力不强、不胜任脱贫攻坚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

2.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不坚决、行动不积极,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政法部门立案查处的;

4.工作责任心差,各项工作滞后,村里工作年度综合考评在本乡镇(街道)连续两年排名最后的;

5.重大事件决策和管理中不按程序办事,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

6.带班能力弱、驾驭能力差,村级事务管理混乱的;

7.策划、组织、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闹事,或拉帮结派、搞宗族派性,或搞非组织活动、破坏选举的;

8.组织、参与“三强”行为或充当“保护伞”,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

9.恶意拖欠国家、集体或他人资金的,在处理民间融资过程中,不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组织、策划、参与非法集会、扰乱社会治安和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

10.道德品质低下,生活作风不正派,拒不参加甚至破坏社会公益事业,或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或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