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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12亿!5男子参与开设网络赌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7-06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季凡

华声在线7月6日讯(通讯员 季凡)近日,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波、苏某龙、王某灿、黄某补、黄某文,被双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自2014年底,王某伟(已判决)和张某辉(已判决)开设了“人民币赌城”等赌博网站,网站作为“庄家”以彩票游戏(重庆时时彩、北京赛车、快3系列等)和真人娱乐(百家乐、轮盘等)赌博方式接受参赌人员下注从中获利。而王某波、苏某龙、王某灿、黄某补、黄某文等人作为这几个网站的管理和运营人员,分得了一些股份。

经查,“人民币赌城”等赌博网站,在2014年7月30日至2016年8月16日期间,其会员达15万人,资金投注额达12亿余元。王某波从赌场获利300余万,苏某龙获利200万元左右,王某灿获利30万左右,黄某补获利100万左右、黄某文获利20万左右。

双峰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波、苏某龙、王某灿、黄某补、黄某文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对其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公诉意见,最终,王某波因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0元;苏某龙因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00元;王某灿因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黄某补因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0元;黄某文因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0元。同时,追缴几人的涉案赃款和违法所得,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