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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因何未起诉央视?
发布时间:2011-11-14   来源:中新网社区  作者:罗竖一
    据2011年11月11日《人民邮电报》消息,“我好想哭啊,我只能装一家的有线电视、用一家的电、使一家的煤气、以别人商量好的价格加两家的油,价格一天天飞涨的时候,没有人说垄断;当有一种业务几家运营商比着提速、比着降价的时候,却有人说,你垄断了!”这是在11月9日12时央视《新闻30分》节目曝出国家发改委正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报道后,一些通信员工发出的微博。这突如其来的当头棒喝,令两家公司的股票狂跌,也让几十万电信与联通员工难以接受,震惊!冤枉!委屈!无奈!记者通过调查与采访,发现央视报道完全是片面之词,错误百出,与事实严重不符。”

    显然,这是向中国最为权威的媒体之一的中央电视台“开炮”了,也是两家媒体“掐起来”了。

    而据2011年11月10日新华网报道,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印发《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要求新闻机构建立健全内部防范虚假新闻的管理制度、纠错和更正制度,完善虚假失实报道的责任追究制度。

    换言之,如果中央电视台此次确实做了“虚假报道”,那么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这两个“受害者”,完全可以依照《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去追究相关责任人,以及央视这个新闻媒体的责任,因为新华网的有关报道显示:“本次出台的《规定》对记者、相关负责人和媒体机构都分别做出明确的责任追究,如对违规的新闻机构,要求媒体必须向社会公开更正、道歉。如果出现情节特别严重的虚假新闻,则明确规定可以责令新闻机构负责人引咎辞职,甚至对媒体做出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新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严重违规的新闻记者,责任追究重点放在限制或者禁止其从业上,如对故意编造虚假新闻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吊销其新闻记者证,而且还将其列入不良记录,5年内或者终身不得从事新闻工作。”

    另外,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还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中央电视台提起诉讼。

    但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因何未起诉央视?是害怕央视,还是另有隐情呢?抑或正在准备起诉呢?

    当然,中央电视台应该会作出回应。

    然无论如何,笔者都希望有关方面能给中国亿万民众一个满意的结果,而不要最终不了了之,因为那样是对民众知情权的一种不尊重,也是对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刚刚出台的《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一种“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