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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国土资源所干部制止违法占地建房被打
发布时间:2011-10-27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吴强华 肖 敏 王国友
    今年5月16日上午,曾森林倒在了血泊中因制止(湖南娄底)双峰县井字镇松庄村村民左晓春违法占地建房,湖南省双峰县井字国土资源所干部曾森林被左晓春之父左枚生用砖头砸成重伤。

    曾森林的遭遇,令国土人痛心红线须用鲜血守?

    弱势的执法者:


    “很伤心、很失望、很无助”


    从5月16日被打成重伤,到10月14日被告人左枚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曾森林自称,这段时期是他人生的最低潮。

    心情的低落,不是因为严格执法被打伤,而是因为打人者迟迟未得到应有的惩处。

    双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显示:3月15日,左晓春向双峰县国土资源局出具建房用地申请书,申请占地建房,左晓春所在的村、组均签字同意;4月8日,双峰县国土资源局对左晓春建房用地申请予以公示,并要求左晓春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在此期间,左晓春将自家旧房拆除,并在原有地基上进行扩建;5月13日,双峰县国土资源局接群众举报,称左晓春私自将本组土地卖给他人建房,并已打好地基;5月14日,井字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刘麒来到左晓春家,告知其必须办好审批手续才能建房;5月15日,左晓春在地基上砌起了第一层红砖,并安放了一些门框;5月16日上午9时许,井字国土资源所所长王成勇与曾森林等一行六人,来到左晓春新建房屋地基,要求左晓春夫妇停止施工,尽快办理建房手续,左晓春答应办理,但不承诺具体日期,王成勇即安排彭亮、汪利华填写《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工作人员清理现场,左晓春之父左枚生见此情形,从地上拿起砖头砸向曾森林头部,击中右额和右眼,致曾森林当场昏倒在地。经双峰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和湖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结论均为“重伤”。

    曾森林受伤后,双峰县国土资源局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报告。

    娄底市委副书记、双峰县委书记刘事青批示要求,“依法严处犯罪嫌疑人,有关部门全力救治执法人员”。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领导亲自到双峰慰问曾森林同志,并过问案情。

    遗憾的是,案件处理迟迟没有进展。截至6月底,离曾森林受伤已经一个多月,犯罪嫌疑人依然逍遥法外。

    为使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维护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严肃性,保护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双峰县国土资源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等请示、报告,要求依法惩治犯罪嫌疑人暴力抗法行为。

    然而,案情始终没有大的进展,连6万多元医疗费都是双峰县国土资源局垫付的。虽然左枚生已被刑事立案,但犯罪嫌疑人并未被收监,案件进展缓慢,迟迟未能进入检察机关的诉讼程序。

    沮丧、无助的曾森林,6月30日凌晨,以《但愿我的血没有白流》为题,给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写信,并在网上公开发表。

    信中讲述,自己因严格执法被村民打成重伤,而犯罪嫌疑人却一直逍遥法外5月17日,双峰县公安局对左晓春予以刑事拘留;5月24日,解除刑拘,左晓春被无罪释放;左晓春之父左枚生,因身体原因,未实施刑拘,予以取保候审。

    “我从来没后悔过从事国土资源管理这个职业!”曾森林在信中表示,“但这一次我真的很伤心、很失望、很无助。”

    受伤的国土人:

    必须将违法者绳之以法!

    事件迟迟没有进展,不只曾森林“很伤心、很失望、很无助”。双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成永胜坦承,“压力很大,无法给干部职工尤其是曾森林一个公正、合理的交代”。

    “打了白打,谁还敢执法?”双峰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干部职工尤其是执法人员,士气一度低落。令他们更为担忧的是,曾森林被打事件可能引发的“骨牌效应”:犯罪嫌疑人如得不到应有的处理,不仅有损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门权威,而且将助长暴力抗法行为,给社会形成“国土法律可以不守,国土人员可以白打”的错误导向,进一步恶化基层执法环境,危及国土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为切实反映基层的呼声,5月25日,中国国土资源报社第一时间派记者深入双峰,全面了解案情,并及时通过内参,向部领导报告曾森林被打事件及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了解相关情况后,也迅速要求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实有关情况,并向部领导报告。

    徐绍史部长得知曾森林的遭遇后,分别在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内参及部执法监察局汇报材料上作出批示,向曾森林同志表示慰问,祝愿他早日康复,并建议依法依规、严肃认真处理此事,不姑息、不迁就,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湖南省有关方面迅速行动,进一步对曾森林被打事件展开调查,督促当地有关部门及时、公正处理曾森林被打案件,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范荣华带队赴双峰实地调查,了解案情及进展情况。

    8月10日,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双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0月14日,曾森林终于等来了公正的判决: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左枚生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赔偿原告人曾森林经济损失12万元。

    “对判决结果,所里同志比较满意。”10月21日,井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王成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地群众都在观望,判决关系到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判决结果,让曾森林受伤的心得以平复。10月22日18时15分,曾森林开始更新他的腾讯微博心情很好。

    拷问执法力:

    还会不会有下一个“曾森林”?

    虽然案件已经告一段落,但基层执法人员担心:还会不会有下一个“曾森林”?

    被打事件给曾森林及其家人造成巨大伤害。现年32岁的曾森林,1999年从学校毕业,就被分配到井字国土资源所工作,十几年如一日,为保护耕地红线、守护群众生命默默奉献。他家无片瓦,与妻子和四岁的儿子寄住在国土资源所。

    曾森林被打后,在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关怀下,曾森林先后在双峰县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虽然已尽全力救治,但由于伤势较重,右额粉碎性骨折,骨碎片深入脑髓4.5厘米,留下了难以治愈的后遗症。曾森林至今仍阵发头痛,使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曾森林透露,年幼的儿子时不时天真地问:“别的小朋友家里都有房子,为什么我们没有?要住在所里啊?”曾森林只能心酸地回答:“等等吧,等等吧,会有的,会有的。”

    对曾森林被打事件,副所长刘麒很是不解。刘麒向记者透露,有一次,刘麒与曾森林一道,到石咀组对一处村民申请建房用地进行察看,了解到户主彭书永体弱多病,家境贫寒,一直居住在山脊上的旧土砖房里。在为该村民选址过程中,曾森林多次与村组协调,并向局领导请示,减免报批费用,还向同事提议为户主捐款。

    刘麒告诉记者,当曾森林把用地批准书和1000元捐助款送到彭书永手中时,户主彭书永感慨地说:“比亲儿子还亲啊!”

    然而,在群众眼中“比亲儿子还亲”的曾森林,还是被违法占地村民打成重伤。在双峰县走马街国土资源所所长赵益民看来,“曾森林的被打,看似偶然,其实必然”。在国土资源所工作了9年的赵益民对5年前的一次暴力抗法事件记忆犹新:2006年,当时在蛇形山国土资源所工作的赵益民,与所里同事共8人去查处违法建房,违法者拿起两把菜刀追着执法人员砍,派出所来了6个民警才将事件平息。

    没有执法装备、没有正式制服、没有强制执行权……“三无”状态,将基层执法人员推向了被动挨“打”的境地。

    没有执法装备,使得国土干部遭遇暴力抗法后,既无必要的防卫工具,又因缺乏必要的证据、证人,而让违法者逍遥法外。曾森林案件中,就因为缺乏证人和相关影像资料,无法追究共同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没有正式制服,使得国土执法人员由“土地警察”沦为“土地门卫”。有国土干部告诉记者,现在基层的群众,知道穿制服的干部不能打,公安干警不能打,工商税务人员也不能打,至于国土干部能不能打,得看情形。此外,很多国土资源所连办公楼、执法车辆都没有,借住在镇上的民房里办公,无制服、无执法车辆、无正规办公场所。

    没有强制执行权,使得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导致“小事拖大”、法不责众及执法不公。据介绍,井字镇国土资源所干部在制止左晓春违法占地建房行为时,左晓春给出的理由为“别人建好了才批,我为什么不能建好了再批?”

    双峰县印塘国土资源所所长李文辉告诉记者,他在查处一宗违法占地建房案时,行政处罚决定书发了3个月,法院迟迟不受理,受理后不执行,拖了半年。

    面对“三无”现状,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引入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执法,构建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被基层执法人员视为政策全面“升级”前的必要“补丁”。然而,“百花齐放”的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因各地党政领导国土资源管理意识和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能力不同,具有极大的不平衡性和不可控性。

    被打成重伤的曾森林,希望能够在全系统掀起“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大讨论”,完善基层执法体制,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保障基层执法经费,为基层执法人员营造“敢于碰硬”的执法环境,永远不再出现下一个挨打的“曾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