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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器掉落砸坏地面 超期家电须定期检查
发布时间:2015-11-22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涂女士安装在卫生间墙上的电热水器突然脱落,不仅热水器摔坏,而且还将蹲便器砸坏了。事后,涂女士向南昌市东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但消协调查发现,消费者使用的电热水器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没有定期检查,导致意外的发生。南昌市东湖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家用电器均有使用年限限制,消费者须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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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热水器掉落

  2005年11月,涂女士花费1299元,购买了一台阿里斯顿电热水器,正常使用了6年。2011年11月,涂女士准备搬家,遂按照保修手册上的电话,找到了阿里斯顿公司负责安装的工作人员,要求对方上门服务,将电热水器迁移到新房。同年11月18日,阿里斯顿公司售后工作人员按照涂女士的要求,将这台电热水器安装在了其新房的卫生间。为此,涂女士支付了150元安装费、100元加热棒替换费和80元管材费,共计330元。

  移机后的电热水器一直使用正常,直到2015年10月3日。当日下午,涂女士和爱人正在家休息。突然,“轰”的一声巨响从卫生间传出来,涂女士夫妻俩赶紧跑到卫生间查看。这才发现,原本安装在墙面上的电热水器掉在了蹲便器上,不仅电热水器摔了,而且还把蹲便器砸坏了。

  大惊失色的涂女士赶紧致电阿里斯顿公司售后服务电话,反映相关情况,对方也承诺尽快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调查。几天后,该公司负责南昌地区售后服务的工作人员上门进行了拍照取证,称会将该情况上报公司,让涂女士等候消息。可几天过去了,涂女士却一直没有等到对方的电话。再次致电询问时,对方在电话里告诉她,摔坏的电热水器和公司无关,再加上当时安装电热水器的工作人员已经辞职,所以涂女士只能自行解决此事。“为何电热水器会突然掉下来?是安装出了问题还是其他原因?”近日,涂女士向南昌市东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

  使用年限过长

  南昌市东湖区消协秘书长姚红珍告诉记者,接到投诉后,东湖区消协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阿里斯顿公司南昌地区售后经理马先生,但对方坚称事故与公司无关。所以,她决定到涂女士家实地勘察后,再联系厂家协调解决。

  记者和姚红珍一起来到涂女士家后,看到掉下来的电热水器外壳已严重变形,蹲便器被掉下来的电热水器砸坏。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涂女士仍心有余悸,“幸亏没有砸到人。不过,电热水器摔坏了,现在洗不了澡;蹲便器被砸坏了,上厕所也很不方便。”

  随后,姚红珍联系了当时给涂女士家安装热水器的万先生。万先生上门后解释说,涂女士家的电热水器的确是自己安装的,但自己早在几年前就离开了阿里斯顿公司,现在发生的事情他也无法解决。“电热水器怎么会掉下来?”记者追问。万先生回答说,一般情况下,电热水器在安装后都不会发生掉落的情况,除非是安装时“偷工减料”,或者是使用时间太长。

  万先生的解释提醒了在场的所有人。因为涂女士是2005年购买的电热水器,使用至今,已达10年之久,超过了国家标准对电热水器规定的8年使用时限,出现意外掉落并非事出无因。涂女士也坦承,使用电热水器这么长时间以来,从未要求过维修人员上门检查。据此,姚红珍认为,此次意外事故,涂女士需要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家电须定期检修

  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董斌律师。董斌告诉记者,《家用储水式电热水器拆装和维修服务技术规范》对安装和维修质量保证期做了明确规定。比如新机的安装,根据安装面质量设定要求,保质期应不少于3年;再次安装则需要考虑安装的产品质量、安装面质量和安装附件配件质量等综合状况,保质期不应少于3个月。本案中,消费者使用移机后的电热水器已达到5年,远远超过《规范》规定的3个月保质期。并且,该热水器使用时间太长。就目前的情形来看,消费者很难找到有力证据来证明电热水器移机安装存在失误,只能自行承担责任。

  姚红珍提醒广大消费者,任何家用电器都有使用年限,切忌“超期服役”。对于使用寿命过半的家用电器,最好能定期请维修人员上门检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具体到电热水器来说,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购正规品牌,专业安装。到规范、大型的商场或电器卖场购买正规品牌的热水器,由厂家或商家的专业人员安装、调试,切勿私自安装。

  2.安装前,须检查住宅用电环境。家用供电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热水器的供电电源应具备可靠的接地线。

  3.定期检查家里的漏电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地线是否接地等用电安全测试。

  4.消费者应严格按说明正确操作使用电热水器,不能对机器部件人为改装。如遇机器故障,应立即联系厂家或商家专业维修人员,不能自行拆装或维修。

  5.不超时限使用。在产品达到安全使用寿命后,要主动更换;如继续使用,必须定期请专业人员上门维护和检查,确保使用安全。(张钦)


[袁华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