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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将出 高管薪酬不再一刀切
发布时间:2015-10-24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

  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在步步推进。今年初推行的72家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改革,标志着新一轮国企薪酬改革启动,央企高管薪酬削减三成,年薪封顶60万元。一位不愿具名的央企高管向《华夏时报》记者坦言,薪水被“一刀切”了,不管组织任命的还是市场选聘的,都按组织任命的标准执行。

  受此影响,一些国企员工因为“被降薪”而离开国企,不仅因为人才价格在体制内外相差很大,而且缺少统一的职业经理人市场。

  在国资专家看来,这样的情况不会持续太长时间,因为更加注重市场化改革的国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将会出台,会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不同的选人用人方式,对人才的价格则原则上放开让市场和企业决定。

  薪酬不再一刀切

  今年1月1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方案对央企高管获得畸高薪酬作出抑制,缩小央企内部分配差距。改革适用名单包括了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53家央企以及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

  根据方案执行的结果是,72家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年薪不能超过60万元。

  对此,一位通过市场化招聘进入央企的副总经理向本报记者诉苦,他说,他一度每月只能拿6000块钱的工资回家,跟以前的待遇相比大相径庭,他的工作比其他国企领导承担的风险都要大,但没有相应的报酬进行匹配。

  “工资改革并没有对组织任命和市场选聘的国企负责人薪酬进行区别管理,而是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该副总称。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湖南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肖毅敏认为,国企高管薪酬之所以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是因为现在无规可依,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国企负责人薪酬市场化的改革方案。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之前对72家央企负责人实施薪酬改革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会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公司治理中各层选人用人权相结合,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不同的选人用人方式。

  具体而言,国企被划分为商业和公益两类,公益类国有企业领导人主要采取任命制,而商业类国有企业领导人,多种选人用人方式相结合。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律书记、工会主席实行选任制,董事长实行委任制,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实行聘任制,职业经理人由市场化选出。

  “对于任命的国企领导人,通过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来合理确定薪酬结构和水平。”国资委研究中心专家彭建国对本报记者说。

  彭建国进一步介绍,基本年薪,根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一定比例内确定。

  拿多少市场说了算

  在肖毅敏看来,既然任命的组织部门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那么这些被任命的国企高管应该被当做“官”来对待,其基本工资标准应该与其相对应的公务员级别进行挂钩。

  “目前部长的年收入大概20万元左右,对应的是正部级央企‘一把手’的年薪,去年中石油高管的平均薪酬为82.8万元,中石化高管的平均薪酬为77.7万元,而且去年两桶油的业绩平平,可见他们降薪是必须的。”肖毅敏称。

  对于政府行政任命的国企高管来讲,其考核和工资水平最终由出资人单位来认定。彭建国认为,公益类国企的考核应弱化企业的利润指标,强化成本费用、产品服务质量、运营效率的考核。

  “重点考核是在合理成本条件下公益性业务的完成情况,公益性业务完成情况和保障能力的考核指标应成为主体。”彭建国说,“根据企业不同特点,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引入社会评价。”

  市场选聘的高管则采取另外的办法。彭建国表示,对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聘任及其薪酬,可由企业董事会决定,更多地采用市场化的方式。

  肖毅敏也认为,最终职业经理人薪水的高低,不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来决定的,而是根据人才的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发展阶段以及经营业绩来确定的。

  “如果出现部门经理比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薪水高的情况,也是正常的,不能把这看作领导和下属的薪酬‘倒挂’现象,薪酬‘倒挂’在市场经济下是个伪概念,凡是由市场决定的职业经理人价格都是合理的。”肖毅敏称。

  彭建国认为,对于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国企,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业绩考核上,国资委已经建立了一套成熟的标准体系。据了解,国资委采用EVA(经济增加值)指标进行国企业绩考核,EVA考核自2009年实施以来,得到了绝大多数央企的认同,取得的成效也比较明显。

  此外,主业处于战略性或垄断专营的商业类国企,在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还要考核特定功能业务(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完成情况。


[责任编辑:袁华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