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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奉家镇成功调解一起轻伤害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5-09-30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毛大庆 罗瑕双

  为小事大动干戈两败俱伤 促和谐人民调解化解纠纷

  ——新化县奉家镇成功调解一起轻伤害纠纷案件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毛大庆 罗瑕双)因要求赔偿一块价值40元的反光镜片,却上演了一起打架纠纷,致当事人双方一个轻微脑震荡,一个鼻梁粉碎性骨折,各自损失万余元。日前,该纠纷经新化县奉家镇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结案。

  2015年8月17日下午,新化县奉家镇向北村村民陈文骑着摩托车在回家途中,将本村村民陈冬停靠路边的一辆小四轮反光镜撞坏,陈冬刚好在屋前看到,便要求陈文停车赔偿,但陈文充耳不闻,直接骑车回家了。见陈文如此态度,陈冬火了,追着摩托车跑到陈文家去理论。陈文不以为然,认为一块新的反光镜也不过三四十块钱,再说谁让陈冬将车辆乱停乱放,挤占通行道的。陈冬与之争辩,随后动起手来。陈冬顺手拿条凳子砸向陈文,致陈文头部受伤,鲜血直流。陈文与陈冬扭打在一起,陈冬的鼻梁骨被陈文打伤。陈文老婆赶来劝架,陈冬趁机从窗户里跳了出来。在家里被人打伤,陈文感觉自己吃了大亏,于是捡起一根木棒紧追陈冬而去,但在陈冬家没找到人,陈文便把陈冬的家具及卷闸门和摩托车砸坏,以泄其愤。

  陈冬邻居向奉家镇派出所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控制了局面,对损坏的财物进行了登记和拍照。由于两人都受伤不轻,民警建议双方先治伤后处理。陈冬鼻梁经诊断为粉碎性骨折,在县人民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0000元,其损坏财物经有关部门鉴定估价为7800元。陈文头部额角有5厘米外伤,经湘雅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前后花费医疗费17000多元。出院后两人一致要求镇人民调解委员进行调解。

  9月24日上午9时,奉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双林群工办及村支两委的工作人员在双林群工办会议室对该案进行调解。

  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陈述、举证、质证,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查看了双方的证据,并对双方事实提出各自的观点。派出所认为,陈冬已鉴定为轻伤二级,陈文的伤情还没有鉴定,但从诊断证明来看至少可以鉴定为轻伤,双方都达到了刑拘标准。根据收集的证据,该案已正式立案,如果能够调解好,可以争取宽大处理。司法所提出,该案本是简单的一件小事,一个反光镜不过四十元钱,现在却搞到双方都损失一万多。这事不能准确地说谁对谁错,双方都有错,所以司法所的意见是各自的医疗费用由各自承担。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举证、质证、讨论、协调,最终双方意见一致,达成如下协议:陈冬、陈文自行承担各自的医疗费用;由陈文赔偿陈冬财产损失7800元。

  本案中,当事人因一块价值四十元的反光镜引发轻伤害纠纷,大动干戈,两败俱伤,最后,双方以各自损失万余元而终结本案。俗话说得好:冲动是魔鬼。笔者希望,芸芸众生,如果每个人都能多一些理性和理智,少一些冲动和意气用事,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和谐。

  [责任编辑: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