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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解纷争 维权维稳两不误
发布时间:2015-09-15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曹泰安、刘洪辉

    部门联动解纷争 维权维稳两不误

  娄星区大科办事处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致死赔偿纠纷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曹泰安、刘洪辉)2015年8月19日,一起工伤事故致死的赔偿纠纷,在大科办事处调委会主持下,在大科司法所、大科办事处综治办及安监、建设等相关部门的联合调解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亡者亲属获得了合理的赔偿和资助,开发商工地项目继续施工。

  2015年8月18日,大科办事处辖区内某工地开发商向大科调委会反映情况:称2015年8月13日其工地消防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一起意外触电事故,致一人死亡。与亡者亲属协商多日未果,已影响开发项目的顺利施工,特申请派员组织调解。大科办事处调委会受案后,立即指派综治、司法、安监、建设及维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稳定事态,掌握好开展调解的第一手资料。

  现场调查得知,乐坪办事处清泉居委会刘某挂靠长沙某消防器材安装公司与房产开发商签订协议承包工地消防工程,刘某后将水泵购买与安装转包给乐坪办事处月塘居委会吴某,吴某再将水泵安装转包给杉山镇恩口居委会周某。周某于8月13日9时20分左右,在安装水泵时不慎触电,经“120”医护人员在送往医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周某亲属找转包方吴某协商赔偿事宜,因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周某30余名亲朋怂恿亲属代表将尸体搬到工地讨要说法,吴某及其朋友经多日协商无果也失去了耐心,准备组织人员予以对抗。双方剑拔弩张,一起群体性械斗事件一触即发。

  形势严峻,调委会当即召集综治、司法、安监、建设、公安及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组,研究案情,明确职责:综治办负责总调度;司法所负责整个调解工作的组织与主持,做好当事双方的协调沟通工作;安监部门负责事故责任的调查定性;建设部门对发包过程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协助做好转包方吴某的情绪稳控工作;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稳控,协助做好周某亲属的稳定工作;派出所做好出警准备,随时应对和制止突发事件。要求各部门协调联动,力争一鼓作气化解纷争,既依法维护亡者周某的合法权益,又尽快恢复工程项目的正常施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调解小组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在各方面的情况汇总完毕,调解人员也分别做好了双方的思想工作,让当事双方一起坐到了调解桌前。综合各方面的调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所提出调解建议:1、刘某挂靠长沙某消防器材安装公司承揽工程,刘某及公司应就承包中出现的事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刘某将消防工程层层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吴某、周某,违反了《合同法》、《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刘某与周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认定为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3、刘某承包项目后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也没有在周某施工过程中尽到的安全防范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4、周某实施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应承担次要责任。周某死亡相关损失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计算,得出相应赔偿数额。亲属方提出的周某岳父母、残疾哥哥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被扶养人认定范围。

  建议提出后,双方都表示不能接受。于是,调解人员反复宣讲相关法律规定,找当事人个别谈心,告知过激行为可能会引发的法律后果,双方才恢复理性,各自做出让步。亲属方只提出考虑到周某家庭实际困难,在法律规定之外承包方是否能够给予适当的困难资助;而承包方尽管此项目总工程量才100多万,经调解人员反复做工作,也连夜联系开发商股东,最终同意对周某亲属提供适当的资助。经过一整天的连续努力,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械斗的工伤事故纠纷,在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下,成功实现了维权维稳两不误。

  [责任编辑: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