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乘客都是实名购票、乘车,所以规定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只能购买同一日期、车次、车站的一张车票,这是合理的和必要的。但是,笔者想到一个问题,假如乘客丢失了车票怎么办?
按照目前的规定,实名制车票丢失后,乘客是不能办理补票的,即“遗失不补”,这与非实名制车票的规定相同。所不同的是,非实名制车票丢失后,乘客还可以再次购买相同日期、车次、车站的车票,无非是多花一张车票的钱,并不会影响乘车;而实名制车票丢失后,鉴于上述“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只能购买同一日期、车次、车站的一张车票”之规定,乘客就没法再次购买相同日期、车次、车站的车票,这样就会影响乘客的出行,给乘客带来不便。
非实名制车票“遗失不补”有其道理,因为不是实名购票,所以车站无法判断乘客是否真的丢了车票;而实名制车票不一样,因为是实名购票,所以车站很容易根据乘客的身份证信息对比,确定他是否真的丢了车票,完全可以再补一张车票给他。补票之后,即使乘客又找到了丢失的车票,他也只能使用一张车票,另一张作废。也就是说,补票并不会给铁路部门造成损失,也不会让一些乘客有贪便宜的机会。
其实还可以更简便一些。既然是实名制购票,车票丢失后可以不补票,直接凭当时购买车票时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站上车。民航机票也是实名制,乘客如果丢失机票,则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补办登机牌,在这方面,铁路不妨向民航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