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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今年拟改造保障性、棚户区住房34380套
发布时间:2014-05-20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余红举


 “今年,南昌市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目标任务为34380套(户)。”5月19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南昌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已获通过,南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迁工作6月启动,10月底前基本完成。

  今年,南昌市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任务为34380套(户),其中:新增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含廉租住房45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6451户(含省新增任务1451户);林业棚户区改造202户(含省直48户);农垦棚户区改造4727户(含省新增任务1130户)。此外,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7500户。“目标任务依据各县区城镇人口占全市人口比例、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情况、历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等因素进行分解,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具体实施。8月底前项目必须全部开工建设。”南昌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超建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可结转为下一年建设任务。

  据了解,南昌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自筹部分,在市财政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中列支,市政府根据各城区的区位差别按两个级差对各城区进行配套。其中,中心城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多层(含配套公建)建设成本按1850元/㎡计算,除中央补助、省级配套资金以及国债转借地方资金外,市本级统筹补足至1850元/㎡;次中心城区(湾里区、经开区、高新区、桑海开发区),多层(含配套公建)建设成本按1650元/㎡计算,除中央补助、省级配套资金以及国债转借地方资金外,市本级统筹补足至1650元/㎡;各区高层(含配套公建)建设成本均按2400元/㎡计算,除中央补助、省级配套资金以及国债转借地方资金外,市本级统筹补足至2400元/㎡;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2014年新建保障性住房的财政配套资金由各县财政承担。

  此外,市中心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采取"1+6+X"的运作模式,其中“1”为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筹措资金参与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6”为由市属国有平台负责筹措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X”为由企业社会力量筹措资金参与棚户区改造。今年继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及相关责任单位,要实行约谈和考核问责机制。对工程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对多次督导仍然进度缓慢的项目,启动问责机制。(记者 余红举)

[责任编辑: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