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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交警支队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3-22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 邹雄华


会议现场


支队长谢志明作动员报告


政委梁长根主持会议


市委督查组领导石峰在会上作强调


     华声在线-娄底频道讯(通讯员 邹雄华)3月19日晚上,娄底市交警支队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支队民警、职工及老干部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梁长根主持,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谢志明作动员报告。娄底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17督导组组长、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主任石峰,市公安局第1督导组组长王在武等领导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

    谢志明支队长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开展好此次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要切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各项任务;要深入了解百姓所需所想,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确保服务群众“零距离”。二是要明确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着重抓实“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抓整改,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规问题;要立足公安交警实际,有的放矢地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惠民、利民主题活动;要将普遍性规定与个性化要求相结合,积极探索,努力创造体现交警特色的“自选动作”。三是要求真务实,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要针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排查,解决行政审批环节多,不关注民生、民声,耍特权、抖威风等不良工作作风,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改掉上班“懒、散、慢、庸”和对待求助群众“冷、硬、横、推”,执法、办事“索、拿、卡、要”等腐败行为。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落实领导责任,坚持自上而下、以身作则。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舆论引导,借助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公安交警的活动进展和实际成效,让群众看到整改成效。要坚持统筹兼顾,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公安交警工作和我市改革发展实际相结合,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娄底交警科学、跨越发展,为全面建成平安娄底、和谐娄底、畅通娄底提供有力保证。

    市委督导组组长石峰强调:一要在思想认识上引起高度重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所做出的重要决策和部署。二要整治“四风”,改变工作作风。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公权力有效运行。三要突出问题导向。善于挖掘真、善、美,宣传正反典型。领导要带头接受教育,严格执行规定,紧紧依靠群众,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四要树立良好形象。要密切警民关系,服务人民群众,让党的好政策真正惠及百姓。

[责任编辑:康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