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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高速收费年限真是为了高速治堵?
发布时间:2014-01-06   来源:长江网  作者:苗凤军

  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期怎么办?山东给出的做法是:一律延长收费期限。日前,山东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的一则政府文件,让希望能够享受到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人们近乎绝望。这次公布延长收费年限的高速公路,既有以G打头的主干道,也有一些S打头的“支线”。(2014年1月6日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网)

  高速路收费到期本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费站撤离,或者将收费站改为高速服务站,方便群众出行,同时更彰显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责任意识,可是山东省在这项工作中却下了一道政府部门自制的规定,那就是一律延长收费期限。当群众质疑山东省相关部门的做法时,相关部门给于的回答是为了治理高速公路拥挤。用延长收费的方式治理高速公路拥挤的现象是哪门子服务?况且这样的做法真能够让高速公路畅通无阻吗?

  用延长收费的方式治理高速公路拥挤让我们群众看来山东省相关部门这样的做法有两种嫌疑:一是懒政行为,就是这在项工作中不想通过服务的方式对高速路出现的拥挤现象进行合理调配,进行排查输导服务,让便民为民的服务意识打了折扣;二是这样工作方式更让群众质疑当地借着高速公路治堵的借口延长收费时间,何尝不是一种敛财方式呢?高速收费可是一个增加经济收入的肥差,让政府部门撤离收费站也许更是不愿意,因此打着治堵的幌子对高速公路延长收费这也是可能出现的现象。因此说通过收费的治堵方式,如何不让百姓利益受到侵害,让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成为空谈呢?更让政府的形象一落千丈。

  高速公路治堵,笔者觉得山东省的做法不值得提倡,毕竟高速收费年限国家有相关规定,国家的规定地方政府部门就应该认真履行,为了治堵而延长收费时间,不仅仅侵害了百姓的利益,更让国家的法律法规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因此说山东省的做法应该放弃。再者说,在当今党中央提倡走群众路线的今天,基层政府部门更应该转变工作作风,将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于高速路拥挤现象进行治理,无论是采用人工输导的方式,还是采用一些其它得力措施,都应该在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得以顺利实施的情况下,在群众利益不会受到侵害的情况下,相关部门用给力的服务方式去治堵,这样工作方式才是时代的好声音,而打着治堵的借口用延长收费的方式治堵,只能让百姓质疑政府的服务行为是不是有为民服务的宗旨,更与当今政府服务理念格格不入。

  转变工作作风,走群众路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还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在工作中放弃功利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工作中将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否则,在利益的驱使下,不仅仅会出现高速治堵用延长收费的方式,在其他工作中,也会出现打着工作的幌子以公共设施为工具进行敛财的事件出现。希望山东省在这项工作中切勿草率,还是以民生利益为重最好。(长江网 苗凤军)

[责任编辑:康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