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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政风评议 “托台”其实是拆台
发布时间:2013-10-3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耿联

  “2012年度公共财政支出700多亿,用于哪些方面?财政部门将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报昨日报道的一场政风评议中这位提问者的提问,引起台下热议:“太假了,明显是‘托’!”“这是替谁在问啊?”

  虽然不能说,这位提问者如此提问就一定是“托”,但台下的热议却很值得警醒,因为“托”之类的现象确实存在。

  “托”,按照演艺界的说法,就是暗中协助台上表演者的群众演员,与台上一唱一和,牵着观众云里雾里走,以达到表演最佳效果。曾几何时,“托”也开始出现在了政府部门严肃的政务活动中。比如一些部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总会事先安排了“托”,装模作样问一些大而空的问题,以便台上领导滔滔不绝背诵事先准备的讲话稿,通常都是大谈其工作成绩。而少数部门单位,在一些征求意见的活动中,或事关民生的听证会上,也会刻意安排了“托”来帮腔说话,以达到主办方的最终目的。对此,老百姓意见很大。

  老百姓对“托”有意见,是因为“托”扰乱了良性互动,将其演变成了单方的强势发布,而群众的声音就给压低了甚至淹没了。而这种刻意安排“托”的举动,从思想根子上暴露出有关部门对群众意见的虚情假意、虚与委蛇,也是群众最反感的。 

  “托”的现象,根源还是一些政府部门根深蒂固的形式主义作风和官僚主义思想。有些部门单位把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座谈会等等本应听取群众意见、与社会公众互动的活动,视作表面文章、简单流程,以“走走过场”的心态,将这些严肃认真的活动,变成了一场表演秀。当然,有些单位喜欢安排“托”,还源于底气不足,知道群众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或担心群众对自己的工作不了解,故而安排了“托”来给自己撑面子、捧场子,以防下不来台或冷场尴尬。

  无论出自什么原因,“托”的安排与出场,说明了一个现实问题:在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大背景下,电视网络直播的一些评议活动仍然出现了“托”,则更说明当下“四风”问题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多和少、重和轻、深和浅的问题。

  政府部门公开述职接受社会评议,原本是与群众加强沟通密切联系的大好契机、良好平台。有关部门应当珍惜,利用好这样的契机与平台,架起无缝对接的桥梁,接受质询、听取民声,并好好改进工作——真知真行真改,才能最终赢得百姓信赖。而任何“托”的举动,不仅托不住台,反而会拆了自己的台。(耿联)

[责任编辑:康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