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别让种子成为粮食生产的“阿喀琉斯之踵”
发布时间:2013-04-07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彭运良 宋琼艳
    
     种子是农业的基础,粮食安全的前提必须是种子的安全。中国是粮食生产大国,更是粮食消耗大国。中国要想端稳自己的饭碗,不使其成为别国的制肘,沦为别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附庸。就必须把种子紧紧把握在自己手中,使其产业化、现代化,别让种子成为粮食生产的“阿喀琉斯之踵”。 

    湖南是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的,为了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与攻克育秧技术难题,在全国首创集中育秧模式。今年已经是集中育秧的第三个年头了,效果是明显的,育秧技术也比较成熟了,但仍不时有地方反映谷种在摧育时出芽率低,农民使用集摧育的秧苗其亩产极低,双季稻的产量还不及自己种的一季稻产量,“很受伤”。这就让我们陷入深刻的反思当中,是什么让政府采购、集中摧育的种子还不及农民的分散式经营?是种子的质量问题还是技术的问题?亦或是其中还深藏着不为人知的某种“猫腻”?
    
    中国是个崇尚中庸之道的国度;中华民族是个让全世界人都称道的聪明、优秀民族;中国人常能达人所不能达,能够迅速做到举一反三,由此及彼。作为一名普通的国人,我以自己是中国人为傲,但我想,我们更应该把自己的聪明才智规范在一个框架之内,既能相对自由、个性化地发展,又能有所顾忌,有所敬畏,不至于脱离道德底线。对于我们视若生命之源的种子,更应该如此,千万别让它成为我们的软肋。
    
    每一位国人,各级政府都应该高度重视起来。形式或许多种多样,制度的规范化、创新激励、标准的建立、遏制滋生在种子上的腐败、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等等,但目的绝对是一样的,那就是种子的优质、高效、安全、标准。笔者想在此谈几条粗陋之见,仅供参考。
    
    制度的规范化。制度不是万能的,但好的、适时、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就是万能的。中国经过之前数十年的高速发展,已经凸显出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说明我们的制度出了问题,它的滞后性已经不能为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依据、解决问题,但所有问题的解决还都必须依赖制度的更新与重构。湖南的集中育秧模式是好的,是省委、政府的创新之举,对于解决育秧技术的不强,农村劳动力不足、提高单产量与群众的种粮积极性都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出现了问题,只是说明我们的制度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只有找出问题,弥补不足,我们才能走得更远,做得更强,在形成思维模式创新之后,更能形成典型创新发展模式。
    
    创新的激励。以前是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现在是一个基因可以培育一个产业。创新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行业、国家争攀技术制高点的机制。种子更是如此,掌握了种子的最多奥秘,就是握紧了自己的饭碗,也掌控了别人的粮仓。据专家调研,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种子是按粒卖,我们的是论斤卖,别的种子跨国企业的研发费用是其收入的10%左右,而我们的种子企业是大而不强,其中的技术条件是不言而喻。政府部门应该出台相关的激励、风险分担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搭建优势平台,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强强联合,享受一系列的政策优惠,将激励创新的“国家意识”转化为企业自觉自发的“企业意识”,让企业自动改善人才引进机制、提高研发人员的工作待遇、增强企业家的创新创业能大富的意识。那我们就真的离种业强国、创新强国不远了。
    
    标准的规范化。中国地域广,部门重叠,有的各自为政,种子质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出现问题了就互相推诿,或者总能找出一个相对的标准来。以标准的模糊性来推缷责任甚至成为某些部门的不二法宝,给中国的种植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更有些时候,不仅政府部门对种子的标准心中没谱,粮农更是云里雾里,买种时只能任农资服务部的老板推荐一通,如果买回去的种子收成不好也只能摸摸鼻子,等待来年再换过。所以种子标准的规范化很重要,粮农看得到,看得懂,才到买得放心,买得安心,质量有了问题,也就有了投诉的依据,才能切实保护粮农的利益,恢复其种粮的积极性,有了种子标准的统一规范,也可以少一块滋生贪污腐败的土壤,使一些政府官员、企业老板少在此动些不该有的心思。
    
    服务的拓展。作为政府部门,不应该将种子仅仅视为就是种子,而应在种子服务方向的深度、服务面域的广度上下足功夫。种子的来源渠道、种子公司的资质信誉、政府采购的程序、种子售后的跟踪服务、田间管理、病虫情报的及时发放、重大灾情的及时处理和理赔等等都应该纳入政府在种子服务方面的内容。就湖南而言,属典型丘林地带,地形复杂,真正优质的土地比较少,粮食生产以稻谷为大宗,梯田、冷浸水田、垅里田相对较多难于管理,产量很难得到提升。要想使湖南的粮食生产再上一个台阶,应该在此方面再多加努力与研究。
    
    监督、问责的到位。集中育秧由政府统一采购种子,统一摧育,本来是利民惠民的好事。可当种子的采购变成一种政府采购行为之后,如果不能做到公平、透明,让百姓看得明、看得懂,缺乏一种社会监督机制,那出了问题也就无从追究、问责起,使种子采购成为一块新的滋生腐败的肥沃土壤。光有监督机制、程序还不够,只有问责程序到位了,并且严厉执行,触犯法律的官员不搞异地复出,法律才能完成它的应有之义,体现出威慑之力,种子的出芽率、亩产量才能全面得以提升。(彭运良 宋琼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