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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带损毁只因歌厅“开口子” 娄底职能部门哑口
发布时间:2012-08-24   来源:娄底社区  作者:路见不平


    8月12日凌晨,娄底市吉星路一处叫“龙诚国际”的卡拉OK歌厅前的数十株绿化灌木不翼而飞,绿化带上被划出一道8米余宽的“口子”。

    有目击者称,“绿化带受伤是一夜之间的事情,有人恶意为之!”。据调查,龙诚国际涉嫌安排工人将位于歌厅门前的街道绿化隔离带强行挖断,将绿化隔离带内种植的树木、绿化篱笆苗木及四周的花岗岩装饰砖尽然毁掉和挖走,开出一个口子,连夜用水泥浇平,以方便车辆、顾客进出歌厅。

    有意思的是,事情发生后至今,有群众拨打了报警电话。但娄底市规划、城管、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却视而不见、集体失声,既不对该歌厅擅自恶意损毁的绿化带行为进行处罚,也没有要求相关部门恢复绿化。不少市民对歌厅挑战道德和法律底线、藐视法律法规、无法无天的做派和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无不气愤不已,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过往群众不禁要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不经批准擅自改变城市绿化带自辟通道,是谁给了“龙诚国际”卡拉OK歌厅这种胆大妄为的“包天”胆子?有关部门为何对这种行径予以绿灯让行?“龙诚国际”卡拉OK歌厅是否有深不可测的“后台”和“背景”撑腰?歌厅在“开挖”之前是否已经打通关节?歌厅与职能部门的关键人物是否有牢不可摧的“利益关系”?

  网友附图,对恶意损毁“绿化带”自辟通道道德缺失和违法事件的处理进展,期待大家予以高度关注和拭目以待!但愿娄底的职能部门有所作为,不再“疲软”“阳痿”!!

    据了解,我国对损毁城市绿化带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规定:1、故意损毁的,价值较大的,涉嫌《刑法》规定的故意损毁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价值较大为5000元以上;不达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处罚。2、过失损毁的,可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希望有关部门勿让老百姓失望,早日责令该歌厅原貌恢复绿化带并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