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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4-08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娄底市纪委监委

  4月6日,娄底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一、涟源市政协原党组书记、原主席贺顺清充当李军耀等人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1998年至2018年期间,贺顺清利用担任涟源市古塘乡党委书记、涟源市桥头河镇党委书记、涟源市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委办主任、常务副市长、涟源市政协副主席、政协主席等职务便利,长期为涟源市桥头河镇企业办原主任李军耀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在职务提拔调整、工程项目承揽、矛盾纠纷化解、逃避罪责等方面提供帮助和保护,收受李军耀贿赂,并利用职权攫取巨额利益。2018年12月15日,贺顺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涟源市斗笠山镇原党委书记肖俊充当李军耀等人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2011年至2017年期间,肖俊先后利用担任桥头河镇镇长、党委书记、桥头河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指挥长、桥头河镇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等职务便利,多次为李军耀涉黑涉恶团伙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亲自出面帮助李军耀调解因承揽工程、工程投标或工农矛盾引发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干扰公安机关办案,帮助其垄断桥头河镇建筑市场,收受李军耀贿赂共计45.2万元现金及高档香烟、白酒等礼品,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1月21日,肖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吴正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3年至2018年11月,吴正平先后担任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大队长期间,长期与涉黑涉恶团伙首要分子肖勇志、肖军亮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利用职权为肖勇志、肖军亮等人垄断民爆行业、经营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包庇涉嫌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等方面提供帮助和保护,收受肖勇志、肖军亮等人贿赂共计58万元。经查,吴正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7日,吴正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双峰县青树坪镇派出所原民警阳京亚索贿受贿,充当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8年,阳京亚担任青树坪镇派出所民警期间,明知柳伟系涉恶逃犯而不抓捕,还擅自组织警力赴外省办案、违法控制和处置诈骗犯罪嫌疑人邓尚烽等人,索贿15万元,实际收受邓尚烽现金3万元。阳京亚明知朱志连、戴威涉嫌诈骗犯罪,陈边、刘畅涉嫌盗窃犯罪,却包庇其犯罪行为,枉法调解双方矛盾,并收受陈边、刘畅好处费8000元。2019年1月14日,阳京亚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铲除社会毒瘤,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稳定大局的有力举措,意义十分重大。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铁腕执纪、严肃问责,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大惩腐打“伞”和追责问责力度,形成高压震慑,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对黑恶势力的政治警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娄底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