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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发布时间:2018-10-1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欧金玉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欧金玉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出具的证明新生儿的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的证明,是申报户籍的重要凭证。经过多年的实践,《出生医学证明》的知晓率和使用率逐年提高,相关的管理工作也在不断加强。最近,新化县曝出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从中凸显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造假者作茧自缚曝黑幕

  近日,新化县石冲口镇满仓村一村民唐某举报称:

  2017年我在新化金穗医院做产前检查时,听说只要到该医院住院生小孩,就可以根据产妇的需要办理出生证虚假日期。我的预产期是2017年10月19日,因新化规定9月1日后出生的学龄儿童必须推迟一年读书,医院能行这样的方便,我毫不犹豫决定在该院生小孩。就这样,我2017年10月19在金穗医院住院生产后,很顺利的办理了孩子8月30日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谁知,这张假证在给小孩接种疫苗时带来了极大的麻烦:接种单位要按《出生医学证明》上的日期接种,我们每次都要跟接种单位反复说明真实情况。接种单位只有以假造假的方式给我孩子按真实年龄接种疫苗,但同时也强调:谁也说不清会不会发生接种后遗症,一旦出事,只能以《出生医学证明》和接种证以及接种单位信息为证,所有后果只能我自己承担。新化金穗医院如此招揽生意太害人,望卫计部门严肃查处。

  卫计部门严查弄虚作假行为

  新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派人查处。经核查,新化金穗医院是该县一家民营医疗机构,现已更名为新化佰骏金穗医院。2017年8月30日,原新化金穗医院医生蔡某带着唐某,请该科值班医师曾某、护士长陈某、妇产科医生毛某帮忙办假证。唐某预交了2000元住院押金后,医务人员为其制作了8月30日分娩的假病历。10月19日,唐某来到该院分娩一女婴。同日,该出生信息录入湖南省分娩信息系统,后来按此信息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

  新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对该院给予警告处分,责令该院免除妇产科副主任曾某的职务,并对蔡某、曾某等医务人员进行问责;对原新化金穗医院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员,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假的《出生医学证明》作废证处理。

  《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与管理有待加强

  作为原始的出生凭证,《出生医学证明》逐渐成为儿童接受保健服务、入园、入学等多个环节的必备文件,法律上的血亲关系的旁证,甚至在涉及青少年犯罪的重大案件中,成为量刑定罪时确认被告人真实年龄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些有识人士认为,目前《出生医学证明》在管理上还存在漏洞: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的助产技术人员未纳入签署终身承诺责任制对象范围,责任意识不强;助产技术人员可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将出生信息录入湖南省分娩信息系统,《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工作人员在出生信息录入系统后2个月内仍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为违规办理提供了可乘之机;违法成本过低,少数民营助产医疗机构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违法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因急产等特殊原因在非助产机构出生所提供的旁证材料出生日期难以保证真实性。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意义相当重大,呼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办理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让《出生医学证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