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让村级工程“晒”在阳光下
发布时间:2018-10-0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毛德

  涟源547个行政村全部实行“阳光”操作——

  让村级工程“晒”在阳光下

  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通讯员 毛德

  近日,在涟源市白马镇咸秀村的会议室里,一场公开招标会正在进行。

  村办公楼下,村务公开栏上,贴着“咸秀村安全饮水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现场,在验明施工资质和自备资金后,随机抽签决定投标人。村民刘忠贤幸运中标。整个过程,白马镇纪委、财政所、经管站、规划站和水利站相关负责人,以及咸秀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建江和村民代表全程进行了监督。

  “凭着自己的施工资质和抽签运气中了标,我很高兴。”中标后,村民刘忠贤说,他常年在云南从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听闻村里的安全饮水工程要公开招标,特意赶回来的。

  这是涟源市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一个场景。如今,涟源市547个行政村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阳光”操作。

  去年7月,该市出台了《涟源市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往处于制度“真空”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现在都要请群众参与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先由村支部委员会提议,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再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然后将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以前村里的事情,我们村支两委几个人商议决定即可,随意性很大。现在都要按规定来,做到全部公开透明,我们更好干事了!”涟源高新区人和新村支书殷曙光说。

  “去年,我镇实施了41个涉及1240万元的村级工程项目,全部按新的规定执行,没有引发一例信访问题。”涟源市白马镇纪委书记肖铁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