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娄底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9-27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张东红

华声在线9月27日讯(通讯员 张东红)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规矩意识,9月26日,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举办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市纪委常委罗灿应邀作辅导报告,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罗琳主持。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全体干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中层以上骨干,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党组(党委)书记、纪检书记、驻局纪检组长,各县市区属医院书记、院长、纪检书记,市管民营医院院长共500余人参加集中学习。

《监察法》的制定出台,对于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罗灿在报告中对《监察法》的制定出台,各级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等监察知识及《条例》修订的背景、原则、内容以及亮点作了深入阐述和解读。报告分析透彻、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既有宏观论述,又有细致解读,还有鲜活的案例贯穿其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使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对新修订的《条例》有了更深入理解、更全面领会、更精准把握。

罗琳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一要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法纪意识。组织集中学习的目的在于教育、提醒和警示系统干部职工,遵守党纪条规,恪守廉洁自律准则,自觉提高法纪意识,自觉增强自律能力。二要学以致用,切实以法律纪律的尺子来衡量自己的言行。要严格按照监察法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各党纪条规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约束和受监督的环境中开展工作。三要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 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总抓手”,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把住思想这个“总开关”和“安全阀”,守住法律纪律底线,做到警钟长鸣,树立卫生计生系统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政风行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