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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在经开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
发布时间:2018-05-29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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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5月29日讯(彭敏)5月29日,记者获悉,娄底将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的《娄底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娄底从5月9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在娄底经开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主要解决“先照后证”后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

根据《方案》,娄底对104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管理方式,分类推进,深入试点。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如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药品广告异地备案、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以及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营运证核发(区县许可事项)等事项,完全取消审批。

对政府需要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并以此为线索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如营业性棋牌室设立许可、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馆的经营许可等事项,都由审批改为备案。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如在经开区设立外商投资影剧院许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审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等事项,将实行告知承诺制。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明确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以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方案》还要求,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息共享,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