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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结硕果
发布时间:2018-04-18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哇,太好了!咱们公司决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了,我们也可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各项好政策了!”近日,在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小组第四次主动上门沟通后,省属国有控股的湖南煤矿机械有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承诺将在今年8月,在全公司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全公司200多名员工都可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红利”。2017年,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作为,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全年上门催缴催建120余次,全年完成执法案件39件,通过行政执法已结案的单位34家,其余5家正在进行中,结案率87%,新增汇、补缴人数1225人。

近年来,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人员本着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以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积极受理职工投诉,科学开展住房公积金执法宣传,定期做好个企事业单位系统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执法工作呈现显著特点。

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栏等媒体媒介,采取视频制作、报刊专栏、网络互动等渠道发布政策,并制作《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宣传单》、《娄底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等宣传小册子,上街摆设咨询台,组织员工发放宣传册,并对群众宣讲,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加强对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对一些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的企业进行上门宣讲,将公积金的政策积极地落实到实处,争取惠及到更多的劳动者。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实行“亮证执法”,并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坚持执法程序规范、公正、文明,利用先进执法设备,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中心统一的文书样式、标准和要求做好文字记录工作,采用电子制作笔录的方式来保障笔录的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利用高清晰执法记录仪对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催建、政策宣传、上门谈话工作、执法文书送达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加强证据意识,保障执法全过程规范化。

三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主动创新思维,坚持柔性化执法,中心执法人员本着劳资双方利益最大化原则,及时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让企业明确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既是符合《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也是企业员工应当享有的劳动保障,从而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017年,在已结案的34家单位中,除去两家宣布破产的单位外,对其他32家单位,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多次主动上门,召集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开会交流,耐心细致宣讲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政策,得以妥善解决劳资双方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现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既有利的促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归集,又对提升企业形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稳定职工队伍、构建和谐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及法规,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着力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提高私营企业建缴住房公积金积极性,让更多的劳动者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权益。(刘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