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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基本农田内建房 一年前查处至今没拆
发布时间:2017-07-2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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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杨市镇车田垅村王家组的违法建筑

  华声在线娄底讯(记者 朱意志)近日,有村民向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投诉。在娄底市涟源市杨市镇车田垅村,有村民一年多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违法建房,有关部门到现场制止后。至今一年多来,并没有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村民质疑监管不力。

  占用基本农田建房  村民质疑监管不力

  近日,记者来到涟源市杨市镇车田垅村王家组。时下正是晚稻育秧季节,不少村民正在田间地头忙碌着。在一位育秧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投诉所说的违法建筑。该建筑耸立在村级公路边,修建不到一层。前面堆放了河沙、砖头与木材。建筑物的西侧与北面便是稻田。

  据村民反映,这栋建筑是该村王某于2016年4月动工修建。王某目前有2栋老屋,新修房屋占用的农田是找邻村村民兑换而来,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以内。在接到村民的反映后,杨市镇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过调查,并多次制止。但事情过去1年多了,王某仍然没有将房屋拆除,恢复耕田原貌。为此,村民纷纷质疑有关部门对此事监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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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在基本农田内的违法建筑

  政府撤销建房审批单  村民提起行政诉讼

  涟源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易泽平证实了村民的投诉内容。他对记者表示,王某修建房屋占用的农田确实属于基本农田,在接到村民的举报后,国土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在2016年4月底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制止。

  “王某不仅擅自改变了建房位置,还存在多建的问题。国土部门批准的建房用地面积是130平方米,而王某修建的面积达到了270平方米,属于违法建房。”易泽平说道。针对王某这种情况,涟源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7月1日下达了撤销王某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单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国土部门有权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上的建筑物进行拆除、没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

  对于村民反映一年多了,占用基本农田、兑换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一直得不到制止?违法建筑没有被拆除?易泽平告诉记者,在涟源市人民政府下达撤销王某的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单的决定之后,王某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具体如何处理必须得等到法院的判决结果才能实施。记者致电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此案的谭审判长,谭审判长告诉记者,目前双方当事人请求庭外和解,法院也在等待和解结果。

  多次协商无果  违法建筑何时拆

  几经辗转,记者联系上了王某的妻子肖某。肖某表示提起行政诉讼后,镇里找到她说要庭外协商,可多次协商却一直没有结果。“建这个房屋我家花费了10多万,现在很多材料都堆放在外面,我到镇里去了20多趟了。到现在还是没有结果。”肖某无奈地说道。

  杨市镇主管国土资源的人大主席戴安源告诉记者,车田垅村王家组的情况很特殊,王家组目前没有建设用地,村民想要建房,必须得用挨着村庄的邻村飞地(飞地大部分属于基本农田)。

  “对于王家组无地建房,村里向镇里进行了报告,申请扩大村庄建设面积。而审批的结果得等到7月底才能出来,到时就能处理王某建房的问题。”戴安源说道。届时,王某已修建的违法建筑到底是先拆再审批然后再修建,还是经过听证后直接在原有的基础上修建,多建的面积是否考虑采取占补平衡,这些将按照规定一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