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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自称守住底线 "合法"备忘录中挖出7起贪腐窝案
发布时间:2016-10-25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2014年4月,我院反贪局立案查办某镇党委书记殷某受贿案件。当时,我局对于殷某涉嫌贪腐问题虽然有所掌握,但数额不大。

  当办案人员在正面接触殷某后,殷某只承认自己存在吃吃喝喝等违纪问题,而每每谈到关键问题时,他总是闪烁其词,强调自己“还是能够守住底线的!”

  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认为殷某长期担任乡镇“一把手”,作风较为强势,且曾从事过文秘工作,性格上“粗中有细”,肯定是一个难啃的“硬骨头”。要让他如实交代问题,攻心是前提,但关键是要找到“一击致命”的“武器”,最好是有白纸黑字,赖也赖不掉。

  于是,我们针对殷某的性格和工作生活习惯,决定首先查一查殷某在担任该镇主要领导期间,国有土地出售和重大工程建设方面的台账。

  决定作出后,办案人员就迅速行动。果不其然,在该镇某地块拍卖台账中,我们发现了镇政府与南通某置业公司签订的一纸备忘录,虽然该备忘录经过该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过,看似符合相关程序,但备忘录的内容却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备忘录上约定:该置业公司以每亩人民币50万元的价格,通过土地拍卖市场取得某社区约40亩土地的开发权,镇政府将实际拍卖高出每亩人民币50万元的部分返还给该置业公司。几乎所有的办案人员都断定:这里面有问题。

  “这个备忘录有事前指定拍卖土地买受人的嫌疑,把土地拍卖程序当作了形式,损害了他人合法公平竞争的权益。”“这个协议竟然能够在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没有‘一把手’拍板是不可能的。”在案情分析会上,大家一致认为,殷某与该置业公司负责人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可能性较大,而这个备忘录则是突破殷某心理防线的“武器”。

  之后的讯问证实了我们的判断。当我们的办案干警要求殷某说清楚这纸备忘录是怎么一回事时,殷某顿时出现了紧张、焦虑的神情,办案干警见势加大讯问力度,殷某不久就“缴械投降”,不仅承认了收受该置业公司负责人袁某贿赂款53万元的事实,而且还交代了与其他老板的不正当经济往来。2014年10月24日,殷某因受贿111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后来,我们又以这纸备忘录为基础,突破了行贿人袁某的心理防线,并从袁某入手,连续查办了该镇副镇长花某等共计7人行受贿窝串案,其中科级干部4人,百万元以上案件3件。2015年,殷某受贿案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优质案件”,花某受贿案预防卷宗被评为“全省优秀预防卷宗”。

  今年9月14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法院以单位行贿罪,一审判处南通某置业公司罚金人民币28万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袁某获有期徒刑九个月。至此,从一纸看似“合法”的备忘录中挖出的7起行受贿窝串案,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王益锋 徐德高 佟健轩;王益锋系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责任编辑:毕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