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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上梅司法所倾心帮助一名家庭屡遭变故的社区矫正人员排忧解难
发布时间:2016-05-04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彭 东 谢开元

  华声在线娄底讯(通讯员 彭 东 谢开元)2015年3月26日,新化县上梅镇梅树村村民伍华(男,34岁,化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新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执行,缓刑考验时间为2015年4月7日至2016年10月6日。随后,伍华按时到新化上梅司法所报到服刑。

  伍华系独生子,父母都是农民,2007年与妻子阿丹相识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双儿女,由其父母照顾,小夫妻则长年在外务工,仅靠微薄收入支撑全家生活,经济上十分困难。虽说小日子过得拮据,但小夫妻勤俭持家,倒也生活幸福。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厄运在2014年9月8日突然降临到伍华家里,他的一双儿女在本村村民图某、斌某建房时所挖尚未回填的水坑处玩耍时,不幸溺亡。在外务工的伍华夫妇迅速赶回老家。

  因伍华认定这起事故是图某等人建房时遗留的水坑所致,遂在图某的房屋门前搭了一个灵棚,而图某之前已将该房屋出租给某幼儿园,幼儿园认为灵棚堵住校门影响了正常运转,而与伍华发生纠纷并聚众阻塞公路交通,由于受到失去儿女的刺激,失去理智的伍华一时冲动打伤了前来调处纠纷的便衣警察,伍华也从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不但赔了8万元还成了罪犯。伍华为何这么冲动?其中另有隐情。伍华的妻子陈丹曾经遭遇车祸,导致盆骨粉碎性骨折,病情对她的生育能力有很大影响。

  伍华到上梅司法所报到服刑后,一直心情抑郁,虽然服从管理,但内心比较消极。见此情形,张军所长找伍华做了几次心理辅导,给他讲律法,讲人生,并主动关心他的生活、工作近况,伍华的心态慢慢朝积极上进的方向转变。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2015年5月4日凌晨,他父亲突遇车祸,经过抢救,虽然保住了生命,却面临右下肢截肢的痛苦……这个祸不单行的家庭,早已债台高垒,后续治疗费用却是一个天文数字!得知伍华家发生变故,张军所长认为这对伍华是一个关键时候,一旦处理不好,搞不好会破罐子破摔,走上报复社会的再犯罪道路!于是,张军所长召集全所人员开了一个紧急讨论会,为防止伍华走上再犯罪道路制订了专门方案:一是密切关注伍华父亲车祸事件的进展情况,并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二是找伍华谈心,及时掌握伍华的心态变化,并开导他;三是发扬中华民族积德行善、济贫扶危的传统美德,向社会及矫正人员发起募捐活动。

  之后,上梅司法所立刻就此事向县司法局做了汇报,并获得批准。上梅司法所迅速全员行动起来,向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全镇社区矫正人员发出了爱心捐款倡议,倡议大家伸出友爱之手,帮助伍华的家庭渡过难关!上梅司法所还将伍华身上发生的事情编写成一份案例分析,组织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学习,既讲法律知识,也弘扬中华美德。

  命运无情,人间有爱!上梅司法所工作人员带头捐款,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响应。在社区矫正人员的宣传下,一些矫正服刑人员的亲属和朋友得知伍华的家庭情况后,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短短几天,就收到爱心捐款两千余元,捐款金额虽然不大,却给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带去了温暖与关爱。

  在上梅司法所的帮助下,伍华父亲的交通事故案得到圆满解决,伍华的心态也得到矫正,充分感受到政府对他的关心,周围的人对他的关爱,使他觉得社会没有抛弃他,对未来的生活也重新充满了希望。时至今日,伍华已在上梅司法所矫正服刑一年有余,在矫正期间,伍华学习努力,劳动积极,服从司法所的管理与安排,因其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接受能力比较强,伍华在学习之余还主动帮助其他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成为全镇社区矫正人员中的学习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