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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不应该是三公消费高的“替罪羊”
发布时间:2012-03-0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武坤

    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执行副会长林嘉騋提交了 《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提出了禁止公款消费茅台酒的4点建议。(3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

    有资料显示:在茅台整个销售渠道中,70%-80%的产量用于特供、团购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经销商的供应,只有20%-30%通过专卖店等渠道到达终端市场,而正是由于公款消费市场的存在,导致了需求旺盛而供应量有限的茅台酒近年价格飞速上涨。因而,林委员的这份提案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全国人大代表赵喜忠就表示,一瓶茅台价格几千,非常容易滋生腐败。

    但这就是荒诞之处,林嘉騋的这份提案的目标是什么呢?如果说是要抑制茅台的不正常涨价的话,这倒不失为一个可行之策;但如果说目标是治理公款吃喝的话,那就显然犯了见子打子的短视毛病,对治理公款消费全没一丝益处。

    换句话说,茅台酒或者其他奢侈品,并不应该是公款消费的“替罪羊”。只要公款消费的风气不刹住,市场上高档白酒、红酒多得是,禁止了喝茅台,自然会有其他的高档酒来填补酒桌,而从某些热中于公款消费的政府部门来说,无非是换了一家“特供商”而已,完全不会影响他们在饭桌酒局上摆谱,对治理公款消费以及反腐反贪又能起到什么积极作用呢?

    过度的公款消费固然容易滋生腐败。九三学社日前列举的一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元,如此高昂的数字实在令人心惊,公孥被如此肆意挥霍,自然会挤占政府的民生支出,这也是民众对于公款吃喝痛恨的原因。要有效地治理公款消费,必须从根子上入手:首先是要有透明的“行政账本”,建立起有力的审计制度,并且政府部门应该接受社会舆论全方位的监督;其二,从源头上控制行政拨款,降低行政成本,体现在公务接待上的话,各级政府应该建立起符合当地财政状况接待标准,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严格按照标准拨款,宁可少拨,尽量避免政府部门出现“钱多不花白不花”和“年终突击花钱”的状况,让政府部门学会过“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穷日子”;其三,取消体现政府人员特权,拉开官民隔阂的所谓的“政府特供”,让“在政府工作”回归为“工作职业”而不是“身份晋级”。这样,才能有效地打击公款吃喝并剔除政府人员的特权意识。

    总之,治理公款吃喝乃至打击腐败,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善的机制“防范腐败”,而不是搞些防范松而惩治严的“成绩展示”。公款消费高却去指责茅台涨价,与打击不了贩卖虎皮却去指责老虎长一身美丽皮毛一样可笑。猎人打猎,为了更多地获得猎物,是采取见了兔子才撒鹰的不打草惊蛇的策略,而反腐则不同,应该重视事前“震慑”,是要让苍鹰一直在天空翱翔让兔子不敢露头,是要用有力的制度“打草”让蛇藏不住身,这才是从根子上出发的反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