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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苍蝇尸检到虫子国籍,还有多少昆虫等待验明正身?
发布时间:2011-11-01   来源:中新网社区  作者:雷铁锤



    据中国广播网消息,青岛市民王先生为孩子选购了一桶荷兰进口奶粉,开封后第二天发现一条活虫,王先生随即联系了奶粉经销商。经销商起初同意赔偿两小桶奶粉,当王先生要求加大赔偿力度后,经销商改口要求证明虫子是荷兰籍的才会进行赔偿。

    看完这则新闻,觉得蛮有喜感的。为了一条已被证明开盖之前即存在于奶粉中的虫子,消费者居然需要找到相关部门证明该虫的外国国籍,否则不予赔偿。算盘打得够狠的。但是,能否证明虫子国籍,与索赔是两码事。不管虫子是何国籍,只要消费者购买回来后发现奶粉中有虫子,而不是消费者开罐后保管不善爬进去的,就不容商家有任何推辞,因为奶粉已经不卫生,且必是商家保管不善。经销商意图将属于自己的责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不得不说该经销商确实是一朵奇葩,要是虫子也有身份证就好了。

    见过霸道的,没见过这么霸道的。究其原因,一是店大欺客,视消费者的权益如无物;二是胡闹,以证明虫子国籍为由,让消费者知难而退,不愿承担责任。

    进一步说,如果这虫子验明并非荷兰籍的,大概这商家就要搬来石头砸自己脚——100%原装进口的奶粉,怎么可能跑进了“中国籍”的虫子来?!莫非是进口之后,经销商私自开罐了?莫非这有着“荷兰籍”的奶粉,压根就有着拉菲红酒和达芬奇家居一样的“曲折人生”?

    想起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苍蝇尸检”事件,杭州消费者在喝光明牛奶时发现里面有苍蝇,光明牛奶在鉴定后认为该苍蝇是开封后飞入牛奶中的。对于消费者的质疑,光明牛奶要求消费者去给苍蝇做尸检,如果证明该苍蝇确实是牛奶瓶开封前就存在于牛奶中,他们该赔偿的就赔偿。苍蝇尸检事件与本次虫子国籍事件何其相似。

    本质上来说,苍蝇尸检和虫子国籍都是钻中国法律的空子。商家断定消费者不会就小事费钱费力去进行鉴定。(如果有专门为虫子尸检、验明正身的机构的话。“活要验肺、死要验尸”竟是连虫子也不会放过。)即便真的消费者去鉴定了,他们也可以通过公关等手段来阻碍或改变鉴定结果。退一万步讲,即便鉴定结果证实了错在他们,依照中国的消费法,他们也只需要赔偿货值的10倍金额而已。消费者鉴定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是否可以由他们承担,尚无明确的案例可循。这才造成了他们的肆无忌惮,种种类似于脑残的言论正源于中国法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太差,消费者维权困难所致。

    鉴于此情况,监管部门千万别就事论事,而要一查到底,给公众一个真相和交代。要给消费者做“撑腰体”,让商家知道什么叫“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谨防别的商家如法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