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双江口大桥工地完全没有防护措施,工程没有验收就撤离现场,导致七岁男孩从工地内独木桥上坠河丧命
天理何在?七岁小孩工地坠河丧命施工方竟称无责
请有关部门主持公道并为我死去的孩子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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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梁军,男,现年41岁,系涟源市蓝田办事处双江社区居委会居民,现住车站路鸿基商贸城。我妻叫梁芬,现年43岁,系涟源市蓝田办事处双江社区居委会居民,现住车站路鸿基商贸城。2013年2月24日下午5点30分左右,我突然听到楼下有人在大声呼喊:“谁家的小孩掉河里去了!快去啊!”一听到这个让人心疼的坏消息,我立即赶到了河边修桥的工地。只见几个小朋友站在河边不吱声,但未看到我的小孩梁赛蔚,就问他们:“赛赛呢?!赛赛呢?!”有个小孩指了指河里,说:“从这木桥上掉河里去了。”听到这一消息,我的心都碎了。就马上打求救电话,110、120、119不一会儿来了,只是摇头叹息,面对湍急的河流触手无策。到第二天,我们组织人员通过努力,在这桥下约100米的地方才把我的赛赛捞了上来。我七岁的孩儿就这样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有一个稍大一点的小孩回忆说:当时,我们5个人从那屋边的小道上来到河边的桥下玩耍,看到有一根木材架在河面上,就想从木桥上跑到对面去玩,梁赛蔚走在最后,梁赛蔚刚到木桥的半中间就掉河里去了。
图片说明:施工现场未设置隔离挡板,独木桥旁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
桥下河道至今没有疏通。
工程概况牌上没有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信息。
在事故现场,我们发现修桥工地的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在居民住宅区人行小道处没有安全防范护栏或挡板,在施工便道独木桥边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也未安排人员管理,并且独木桥只有不到5公分宽。此外,桥梁工程并未验收,桥下河道也未疏通,但施工方已撤离现场,并且没留人对工地进行看护,明显存在管理上的漏洞。我小孩的死,发包方涟源市城建投及施工方隆回县路桥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孩子出事后的七天里,施工单位——隆回县路桥公司一直没有派人和我们接触,只有事发地蓝田街道办工作人员和我们协商,而且协商人员并不承认自己有责任。这让我们怀疑施工方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基层政府化解矛盾的能力。
事发第八天,在我们四处投诉的情况下,涟源市政法委领导出面,召集施工方与我们协商。但施工方始终不承认自己有责任,认为自己不需要赔偿,最多出于人道主义进行适当补偿。
我们把现场照片发给省路桥公司的专家,他们详细观看后认为,根据建筑法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桥墩下无疑属于施工区域,施工方没有在施工区域设置隔离挡板,没有在桥下独木桥旁设置警示标志,而且在桥梁未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将施工队伍撤离现场,应该要对事故发生承担责任。此外,桥梁施工至今已有1年时间,但我们在施工工地里的工程概况牌上未看到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相关情况,这是不符合规范的,而且监理单位并未担负起应有的职责。
当地有居民向我们反映,桥梁施工没有监理单位,我们曾就此向业主单位提出质疑,但一直未得到回复。这不能不让人怀疑居民反映是否属实。如果有监理单位,为什么业主单位不公布呢?十多天过去了,可我小孩的善后还没有得到一个妥善的处理。家属哭得死去活来,悲痛不已!一个小小的生命由于施工方的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就这样走了。
到目前为止,施工单位仍然在推卸责任,这让人感到无比愤慨。希望上级部门关注并调查此事,为我死去的孩子讨回公道!
报告人:梁军、梁芬 泣呈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