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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明在娄底市第四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9-26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木子

    (四)坚决惩治腐败不手软,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把握经济发展动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违纪违法案件,资金密集领域和商业贿赂违纪违法案件,工程招投标、土地和矿产资源、安全生产、税费征收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为“四黑四害”提供保护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执行办案程序,慎用办案措施,加强案件审理和案管工作,做到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办案工作基础保障,加快市县两级办案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办案陪护人员队伍的管理。坚持“一案三报告”制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推动一方工作,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办案合力。畅通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要用好“手术刀”,及时切除干部队伍中的腐败毒瘤,又要当好“保健医生”,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创新、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尊重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的良好氛围。

    (五)深化纠风治乱不含糊,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服务民众的专项行动,重点对食品药品安全、市场中介组织、农村信访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同时抓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开展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专项治理,加强对“三公”消费的日常监管,强化从资金源头上对“三公”消费的管理。继续做好清理教育乱收费、治理公路“三乱”、规范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等工作,巩固治理成果,健全完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就业培训等领域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健全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的查究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利益表达、诉求和协调机制,继续与娄底电视台办好“政风行风与经济环境热线”栏目《大事小事》,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教育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加强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监督检查,推行村财民理乡监管、村官述职述廉、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等制度。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截留、套取、贪污、挪用强农惠农资金,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廉政安全责任体系为基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廉政安全责任体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干部的重要保证,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要素齐全、内容完备、责任清晰、覆盖全面”的廉政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把责任任务分解到党委政府、单位和个人,努力构建全党全社会反腐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注重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各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思想教育、分权制权、提示警醒、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安全责任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还要敢于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在廉政安全责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廉政安全“自保互保联保”问责制度,通过党员干部自负其责,党员干部之间、部门单位之间结成连带追责连带受奖的保廉对子等形式,使每个干部都能互相提醒防范“风险”、互相监督不敢“冒险”、互相制约力求“保险”。对廉政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力,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班子成员和下属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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