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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善明在娄底市第四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9-26   来源:华声在线娄底频道  作者:木子

    (一)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进一步为建设幸福娄底保驾护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建设幸福娄底所部署的各项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生态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房地产调控、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督查立项、督查检查、督令催办、约谈督办,问效问责”为主要内容的“四督两问”督查问责办法,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以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完善“市级督查指导、县市区为主体、乡镇为关键、村组为基础”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长效机制。继续保持督查打击“三强”、有效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件的高压态势,营造和谐有序的施工环境和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强化领导挂点、部门包干重点工程项目企业责任、完善对县市区经济发展环境指数评价方法,改进政风行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测评方法,充实完善参评人员代表库,不断完善优化环境的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加强防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一委一办一中心”,建立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委员会和诚信委员会和诚信体系“三库一平台”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教育自律不懈怠,进一步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深入开展岗位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风险防范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政准则》教育,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和宣传教育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建立健全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廉政教育制度。试行对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考试,将考试结果与干部的使用、选拔挂钩。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创新廉政文艺汇演、廉政书画、廉政歌曲、廉政公益广告灯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反腐意识,营造尊廉尚廉的舆论氛围,形成对腐败零容忍的社会环境。

    (三)规范权力运行不松劲,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前段工作的积极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较好的开端,今后要在提升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上下功夫。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精神,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规范权力运行,这里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运转协调”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评估,完善岗位廉政制度,推行岗位廉政承诺,实行廉政信用审查,制定廉政风险预警与处置措施,确保权力在规定的“跑道”内运行。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明确公开的事项、范围和时限,加大对重点事项、重要部门单位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力度,防止“暗箱操作”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协调、工作更加便捷高效、办事更加公正透明。坚持把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等方式结合起来,构建组织内部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型、交叉型监督网络,通过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舆论的多种手段,逐步形成防止权力滥用的监督体系,着力打造干部干事创业的“安全区”和建设幸福娄底的“放心区”。同时,积极推进以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重点岗位监督信息库、权力运行结果公开信息库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权力运行“三库”建设;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检查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把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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