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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供电公司 开展自用电稽查 营造良好供电环境
发布时间:2016-08-1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萧斌

  华声在线娄底讯(通讯员 萧斌)“三甲营业部台区管理员肖某估抄自家用电量定性为行为性严重违章,追补电费395.2元,并给予经济处罚500元……” 8 月17 日,国网涟源市供电公司组织稽查人员相继对三甲、杨市等营业部的职工用电情况开展稽查,旨在进一步规范农电职工正常供用电秩序,更好的堵塞漏洞,树立依法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据了解,加强员工自用电管控是涟源公司2016 年精益化管理工作中设立的微精益项目之一。自项目设立以来,该公司建立电力职工用电检查常态机制,专门制定《涟源市供电公司员工用电管理规定》,建立包括正式员工、外聘员工的员工自用电台账。营销稽查队每月对营业部所有员工的表计进行系统抄表,营业部按月公示抄表情况、电价执行和缴费情况,形成职工之间相互监督氛围。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利用营销信息系统、用电采集系统和营销稽查监控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全面排查和动态监测抄表不到位、电量异常等用户,营销稽查队则对员工用电计量装置开展专项稽查,按照时间节点分片深入每一位员工家中现场核实,从用电量、电价执行、用电性质、计量装置加封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查看员工自家用电是否装表计,是否存在员工抄自己表计、抄表不到位、窃电行为等,并将检查的电能表均逐一拍照、存档。对一经查实的窃电、违约用电和问题,下发通报、严肃处理、整改到位,对管理不严、自查不到位的营业部连带考核至第一负责人,坚决杜绝“权利电、关系电”,为企业降损增效提供了更好平台。

  目前,涟源公司已经完成19 个营业部所有农电员工的第一轮自用电稽查,共计查处员工用电违章43 余户,下发稽查通报10 期,追补电费和处罚金额总计约5.2 万元,形成了打击违约、违规用电的高压态势,切实提高职工用电的自觉性与合法性,进一步维护公平与和谐的供用电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