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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多拿948元 延迟退休真的合算吗?
发布时间:2015-01-22   来源:理财周刊  作者:

    问:最近,看到网上一篇文章,说延迟退休并不吃亏。文章以一名月收入5000元的职工为例,计算出60岁退休,每月的退休工资是2998元,如果延迟5年退休,则每月退休工资会多拿948元。而5年时间多缴的社保退休金只有2.4万元,只要2年多时间,就可以把多缴的社保金拿回来,一点也不吃亏。我觉得计算得很有道理,那么为什么有90%的人反对延迟退休呢?难道他们不会算这笔账吗?

    我认为,这样的文章有极强的误导性。现在,从政府层面希望延迟退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社保的缺口越来越大,延迟退休可以增加社保资金的收入,减少支出。如果延迟退休还要增加社保的支出,增加财政的压力,政府显然是不会出台这样的政策的。

    从计算上看,该文只计算了延迟退休需要多缴多少养老金,却没有计算少领了多少退休工资。就以上面的这个例子来看,65岁退休与60岁相比,少领了5年,也就是60个月的退休金,每月为2998元,合计为179880元,加上多缴的2.4万元养老金,总金额为203880元。这笔差额,要通过更高的退休金来弥补。按每月多拿948元退休金计算,需要经过215个月才能弥补上。215个月差不多是18年,也就是说65岁退休的人要想拿到和60岁退休的人同样多的退休金,至少要活到83岁以上。根据统计,中国人的平均预期寿命为74.9岁,比83岁低8岁,显然,多数人是无法活到83岁的,延迟退休对多数人来说,是不合算的。即便是像北京这样的发达城市,平均预期寿命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也只有81.35岁,依然无法达到83岁的盈亏平衡点。因此,我们可以很明确地说,对于多数活不过83岁的人来说,延迟5年退休并不合算。

    你也许会问,延迟退休期间,继续工作是有收入的,而且收入还高于退休金,怎么能把这段时间内未领的退休工资计算进去呢?

    这个问题可以这样来看,退休金是不需要继续付出人力资源的代价,就能获得的收入;而工资是要付出脑力或体力,才能换来的收入。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对于企业需要的人来说,他完全可以在60岁的时候先退休,领一份较低的退休金,再继续为企业服务。如果企业仍保持原有的工资水平,他等于拿了两份薪水,一份是企业的工资,一份是退休金。以上面月收入5000元的人为例,他退休后返聘,每月的收入为2980元退休金加5000元工资,远高于延迟退休拿的工资。另外,退休后企业和个人都不需要继续缴纳社保,同样可以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增加个人的收入。另外,由于退休人员比在职人员医保报销比例高,还可以相应减少医疗费的支出。因此,对于普通人来说,延迟退休的确没有多少好处,这也是为什么多数人反对延迟退休的原因。

    虽然延迟退休会让多数人的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害,但在养老金缺口越来越大的背景下,延迟退休也是政府不得不采取的措施。毕竟现在人的预期寿命比以前长了许多,加上历史的欠账要还,延迟退休恐怕是大势所趋,否则国家财政垮了,对谁都没有好处。只要把这个道理讲清楚,相信会得到老百姓的理解。

    2014年退休工资调整解读:改革休退待遇啥变化

    19日人社部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已下发。目前部分中央部委公务员工资已调整,其中部级月工资涨2400元,局级1800元,普通科员1000元左右,且为“同城同酬”。对于养老金并轨后机关单位是否会“吃”企业结存基金,人社部回应将单独建账,不会和企业混用。

    退休待遇啥变化?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对个人有哪些影响?改革后,退休待遇将产生哪些变化?

    胡晓义介绍说,就个人而言,此次改革主要有两方面的变化。其一,改变了制度模式。原来的制度模式是单位保障,即单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员。现在则变成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安排,每个单位不管人多人少,都按照同样标准缴费,然后形成一个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待遇。这样,单位退休抚养比不平衡的状况就被分散掉了,成为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其二,改变了待遇确定机制,即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原来的计发办法参照两个因素,一个是以退休前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另一个是按工作年限分档,如10年以下、20年、30年、35年。在同一个十年段内是无区别的,如21年和29年、31年和34年没有区别。改革后,这个机制变为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来计算,体现了一个导向—缴费越长待遇越高、缴费水平越高待遇越高。

    改革后待遇水平究竟是高了还是低了?胡晓义表示,每个人要按照文件规定,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计算。从政策设计上看,改革的原则是“增量改革”,即通过增量进行结构的调整和机制的转换;而不是做减法,即待遇降低以后再改革。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在职的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后,现时收入也不会减少。

    胡晓义说,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目前,这个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此外,这项改革还制定了过渡期的措施,过渡期内实行原来的计发办法和现在的计发办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当然,这是全国的测算情况,不排除可能出现退休待遇降低的个别情况。

   胡晓义强调,政策设计提示参保者,今后应积极缴费、如实缴费。目前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际运行中,有一些企业和个人认为,当期缴费会导致现实的收益少了,即期的收入少了,所以千方百计规避缴费或者降低缴费基数。实际上,这是对参保者个人长期和未来利益的损害。“大家要明确这一点,如实、及时的缴费,是对自己利益的最好保障。”

    此外,已退休的“老人”仍将按照原办法发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胡晓义解释说,这意味着“老人”的待遇不变,原来发多少钱还发多少钱,将来养老金调整的时候,还会跟着调整。但发放主体有了变化,过去由单位直接发放,今后将按照国家规定由改革后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为配合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部门还明确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据胡晓义介绍,上述文件已下发各单位,但“不能以网上传的文件为准”。

    [责任编辑:王云亮]